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招聘人數,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以上(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或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遞補。
(二)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集中組織實施。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規定執行。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六、考察
教育局組織用人單位對通過筆試、面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七、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入圍人員被發現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考試資格的;
(二)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的;
(四)擬錄用人選放棄錄用或逾期不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的。
是否遞補人選應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并書面報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資料,按照要求報送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真實情況與公告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鶴山市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復查通過的,在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7天。
九、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檔案遷移、報到、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聘用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可按期辦理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聘用后,按核定的聘用崗位執行相關的工資福利待遇。
凡屬本市以外戶籍和本市農業戶口的考生必須按我市規定把戶口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或本市城鎮所屬社區居委會。
十、監督管理
本次招聘考試全程由鶴山市紀檢監察部門、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應聘人員、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行為的,按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750-8933106(鶴山市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咨詢電話:0750-8885834(鶴山市教育局)
十一、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尚未明確的事項,可參考《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4)中的解釋。
(二)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三)應聘報考人員在報名后要確保通訊暢通,若因聯系電話有誤或其他報考人員自身原因不能聯系到報考人員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附件:
1、《2013年鶴山市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2013年鶴山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表》
3、《廣東省2013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4、《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鶴山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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