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蓬溪縣教育系統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蓬溪縣教育系統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遂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遂市人發[2006]59號)和《蓬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蓬組發[2006]51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非師范類專業資格證取得時間可延至本年度省市統一發證時間),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聘范圍:全國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蓬溪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事業單位考試資格的人員、在試用期內的新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名。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見《蓬溪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方式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招考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都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7日——2013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蓬溪縣考試中心(地址:蓬溪縣人社大樓525室)。
(三)報名手續
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其報考的申請原件,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其所在學校的學籍證明(注明其畢業時間及專業)。符合報考條件者須提交近期1寸證件照片3張,下載打印和填寫《蓬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后粘貼在貼照片規定處。經資格初審合格后,繳納考試費用,并憑繳費收據到信息錄入處提交報名資格審查表,確認報名。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規定的報考條件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填寫資格審查表字跡應工整清晰,嚴禁涂改。資格審查表中凡有字跡改動痕跡的,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律按作廢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3、每位報考者只能填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4、縣內試用期人員不能報考。
(五)領取《筆試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5月3日上午8:30至下午6:00 ,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繳費發票到蓬溪縣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者憑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繳費發票領取。
(六)繳費標準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教育公共基礎、專業知識筆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本次筆試兩科(教育公共基礎、專業知識)共計收費100元/人; 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另行繳納面試費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忌鷪竺麜r,到報名資格審查處辦理減免手續。
四、考試
本次考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專業知識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計分。
1、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45%+專業知識筆試成績×55%)+政策性加分
2.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70%+面試成績×3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5月4日上午8:30—10:00《教育公共基礎》筆試;2013年5月4日上午10:30—12:00《專業知識》筆試。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范圍:《教育公共基礎》筆試主要參考《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專業知識》筆試主要考核本崗位所需專業知識。
4.開考比例: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該崗位的公開招聘計劃。
5. 注意事項:報考者應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遲到30分鐘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6、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3年5月6日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布。
(二) 面試
1.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舉止儀表等。
2.根據考生筆試折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面試進入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未達到進入面試人員比例規定的,則參加了兩科筆試的所有人員均進入面試。
3、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4、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5、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社工人才百人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指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且已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礎、專業知識、面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面試缺考等原因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類別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通知3日內提出復查申請,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對考察不合格人員以及通過考察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5-5866013,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25-5429228)。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完善聘用手續。其中報考同一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所報考崗位和考試總成績拉通排名,擬聘用人員按照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單位和崗位。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嚴重違規違紀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招聘工作紀律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或體檢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考核或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視情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四)本公告由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25-5392369
0825-5429228
附件2:蓬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rar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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