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201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定海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鄉鎮中心幼兒園教育教學等工作。本次招聘的幼兒園教師,其身份為全額撥款事業人員。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要求 | 專業 要求 | 年齡要求 | 戶籍要求 | 其他 要求 | 需求崗位 |
幼兒園教師A | 9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學前 教育 | 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1985年4月7日以后出生) | 舟山戶籍或舟山生源(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戶籍不限) |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 | 山潭、瀝港、大豐、小沙、岑港、玉苑、長白幼兒園各1名,城西幼兒園2名 |
幼兒園教師B | 6 | 大專及以上 | 學前教育(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專業不限) | 1978年4月7日以后出生(在幼兒園任教10年及以上的在職幼兒教師,年齡可放寬到1975年4月7日以后出生) | 定海戶籍或定海生源 | 面向社會人員 | 山潭、瀝港、大豐、干覽、長白、城西幼兒園各1名 |
三、招聘條件
考生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戶籍要求以2013年4月7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在人事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2013年4月7日。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現場報名時間:2013年4月7日—4月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現場報名地點:定海區教育局六樓會議室(定海區環城西路40號);
3、報名攜帶材料
(1)報考“幼兒園教師A”崗位的考生需隨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幼兒園教師B”崗位的考生需隨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年齡放寬到1975年4月7日以后出生的考生,還需提供幼兒園任教工作證明和工資單復印件等)。
報名時本人須如實填寫《舟山市定海區201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可自行下載打印)。每位報考人員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
4、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報名時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的有效證件;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5、報名資格審查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海區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30%、7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13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定海區教育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教育基礎知識和學前教育專業知識。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環節的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如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
2、面試。面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測試和上課測試,并分別按20%、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上課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
(1)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分規定項目和自選項目,各占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50%。規定項目為命題繪畫、即興彈唱;自選項目為聲樂、器樂、舞蹈三項任選一項。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上課測試人員名單。專業技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定海區教育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2)上課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的辦法計算成績,并按招聘計劃數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入圍上課測試人員名單。若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相等,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上課測試根據指定教材,備課45分鐘,上課10分鐘。上課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上課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定海區教育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上課測試成績×5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上課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1、經體檢、考核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定海區教育局網站、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根據招聘計劃確定的招聘崗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擬聘用人員可自主選擇需求崗位,從而確定分配的工作單位。
3、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通知書》發放后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定海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dhedu.gov.cn/組織人事專欄);
2、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定海區教育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定海區教育局監察科0580-2025109;
2、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區投訴中心0580—8260076。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定海區教育局、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定海區教育局0580-2020553
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037438
附件:舟山市定海區201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rar
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舟山市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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