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寧鄉縣2013年公開招聘省示范性高中教師公告
為全面落實“科教興縣”戰略,大力加強省示范高中教師隊伍建設,加快我縣高中教育改革和發展步伐,建設教育強縣。縣委、縣人民政府決定,公開招聘部分優秀人才到我縣省示范性高中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計劃
科目 計劃 單位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音樂 | 體育 | 小計 |
寧鄉縣第一高級中學 | 2 | 1 | 2 | 1 | 1 | 7 | ||||
寧鄉縣第四高級中學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9 | |
寧鄉縣第十三高級中學 | 1 | 1 | 1 | 1 | 1 | 1 | 6 | |||
寧鄉縣職業中專 | 2 | 2 | 1 | 1 | 6 | |||||
合計 | 5 | 6 | 4 | 4 | 3 | 2 | 1 | 1 | 2 | 28 |
二、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無違紀、違法行為。
2、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資質:“211工程”院校(不含獨立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相應師范專業畢業,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相應層次和相應科目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
4、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5、本次考試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在讀本科、碩士、博士不得參加報名(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證可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考察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招聘方式
為了方便考生參加考試和盡可能吸引優秀人才,由縣紀委(監察局)、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和用人單位抽調專人,組成人才招聘工作組,到定點學校集中組織招聘考試,考場設各定點高校,招聘單位定點考場安排如下:
寧鄉一中定點考場:華東師范大學
考試時間:4月29日-4月30日
寧鄉十三中定點考場:陜西師范大學
考試時間 :5 月2日-5月 3日
寧鄉四中定點考場:華中師范大學
考試時間 :5 月5日-5月 6日
寧鄉縣職業中專定點考場:湖南師范大學
考試時間 :5 月 8日-5月 9日
各“211工程”院校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可自愿選擇上述多個招聘單位報考,但同一招聘單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按要求到對應的招聘單位定點考場參加招聘考試。
咨詢電話:0731-87899568(寧鄉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0731-87881282(寧鄉縣教育人才中心)
監督電話:0731-88981268
四、實施步驟
1、發布人才招聘公告和宣傳資料。 2013 年 4 月18日——4月26日在寧鄉人才網(www.nxxhr.com)、寧鄉考試網(www.nxks.gov.cn)、寧鄉教育門戶網(www.hnnxedu.cn/default.asp)及定點師范大學校園網上發布人才招聘公告和用人單位宣傳資料。
2、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3年 4月 21日8:00 至4 月27日 17:3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3)網上報名入口:寧鄉人才網(www.nxxhr.com)、寧鄉考試網(www.nxks.gov.cn)。
(4)報名咨詢電話:0731-87899568、0731-87881282。
(5)考生憑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網上下載打印的《考試報名表》參加考試,無需網上下載準考證。
試教前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下列資料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1)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應屆畢業生須帶含學業成績2013年畢業生推薦表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3份)
(3)教師資格證 (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技能培訓合格證等材料,待考察再審核教師資格證原件)
(4)其他證明考生能力、資質及獲獎情況的相關證件或材料。
3、筆試: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考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5︰1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數。筆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心理學、教育學、對應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90分鐘(體育為60分鐘)。
4、試教: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試教人員。試教具體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試教地點設各對應定點考場。試教內容為高中教材對應學科內容。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試教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
5、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人員名單在寧鄉人才網、寧鄉教育信息網上公示,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執行,體檢費自負,體檢時間另定。
6、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對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與擬聘職位的要求,采用各種形式,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具體要求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2號)和相關規定執行。
7、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對象,擬聘人員名單在寧鄉人才網、寧鄉考試網、寧鄉教育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相關手續,如出現考生棄權,體檢、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遞補,每環節遞補不超過2次。
五、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師一律實行編內聘用,一聘三年,考核合格可續聘。聘用人員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實行人事代理。
2、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的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六、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縣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參與,寧鄉縣紀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寧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 鄉 縣 教 育 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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