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縣2013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做好利辛縣2013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根據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3年度利辛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44名,其中高中212名,初中70名,小學92名,幼兒園70名。
招聘公告于4月26日同時在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利辛縣人民政府網(www.lixin.gov.cn)、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lxrsj.gov.cn)、利辛縣教育網(www.ahlxjy.gov.cn)上公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利辛縣教育網上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師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七)我縣在編教師和服務期不滿的“特崗教師”。
四、招聘步驟
(一)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合肥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15日9:00至5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利辛縣2013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要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教育局負責,統一在合肥人事考試網上進行。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5月23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23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24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考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兩科共收費90元。
為了確保新進人員質量,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在網上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改報考生需書面提交改報崗位申請,傳真至0551-62669622,時間為5月27日9:00~11: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6月19日至6月21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3年5月28日至5月29日期間,由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公務員管理股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縣建設中路497號)。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四)考試
1.考試時間:2013年6月22日
上午8:30-9:30《公共基礎知識》
10:00-11:30《專業知識》
2.考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