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高明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教學發展需要,高明區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共30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關于修訂<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明府字〔2011〕11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職數
本次招聘職位為高明區中小學教師,招聘職數共30名。所有職位要求錄用后在高明區教育系統工作五年以上,另外,鎮(街)小學職位要求錄用后在鎮(街)教育系統工作三年以上。
二、招聘對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熱愛教育事業,責任心強,有良好的學習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要求;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予招聘。
(二)資格條件
1、具有教師資格證[報考美術(書法、動漫)、音樂(小號)教師職位的應屆畢業生除外];
2、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報考美術(書法、動漫)、音樂(小號)教師職位的應屆畢業生除外];
3、所學專業屬于師范教育類[美術(書法、動漫)、音樂(小號)教師職位除外]且與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4、非高明區戶籍人員報考美術(書法、動漫)、音樂(小號)教師以外職位限國家“211工程”院校(不含二級學院)畢業,藝體類職位可放寬至全國2A以上的體育類重點院校或教育部確定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13年佛山市高明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表》。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招考,經筆試、面試等環節并經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13日至15日。
2、報名地點: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五樓組織人事科(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中山路百樂街13號。聯系電話:88282322、88282312)
3、報名所需材料:2013年佛山市高明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和榮譽證書(以上資料要求原件和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張(同版)。社會人員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和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在職教師提供教學工作證明),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
注:應聘崗位要求所學專業為“師范教育類”的,應聘者須提供師范教育的有效證明(畢業證或學位證上明確有“師范”字樣,或學業成績單上能體現教育學、心理學為必修課程),如在現場報名時不能提供該證明,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不予報名且不接受資料補充提交。
4、資格審核:應聘人員資格由區教育局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面試:應聘音樂教師的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包括主項占50%、副項占30%、自彈自唱占15%、加分占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應聘美術教師的按筆試占30%、專業試(主要考素描、色彩和書法)占40%、面試占3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應聘體育教師的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包括主項占50%、副項占30%、身體素質占15%、加試占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應聘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心理健康教師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參加面試,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5分(百分制)。
音樂、美術、體育學科應考者要自帶樂器、繪畫工具和體育器材。面試時間以通知為準。
(三)體檢和考核
對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考試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布。體檢和考核的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必須在區編委辦指定的醫院進行,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考核方式為對體檢合格者的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核并查閱被考核者的人事檔案、學歷證書驗證等有關材料。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從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和待遇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聘用期內按所聘崗位享受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和《2013年佛山市高明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表》中的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
(二)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招聘的組織和實施
本次招聘的考試、體檢和考核工作均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附表1:2013年佛山市高明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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