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名額為169名,其中,區教育系統78名,區衛生系統91名,具體崗位條件及專業要求見附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的范圍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見附表)。
以下幾類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3.具有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的良好素質;
4.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6.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具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教師崗位條件
⑴教師崗位需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英語教師崗位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中職教師崗位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或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⑵除中職教師崗位外,其余教師崗位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在聘用報到時提供)。
⑶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教師崗位需二級甲等及以上)。
⑷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
2.衛生事業單位崗位條件見附表。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
1.教育事業單位公招報名地點:巴南區教委組織人事科(巴南區魚洞街道)。
2.衛生事業單位公招報名地點:重慶市巴南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重慶市巴南區魚洞新市街79號)。
3.咨詢電話:區教委:66227003;區衛生局:66246652;區人才交流中心:66291677、66291676,區人力社保局:66239580。
(三)報名手續:
1.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職稱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3年應屆畢業生持學院蓋章的就業推薦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托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不視為工作經歷。
3.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區教育系統的報名表可在網上下載打印),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
4.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緊缺人才和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放寬開考比例。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者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或到報名點退還報名考務費。
5.考生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5月20日,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6月30日。
(四)《準考證》領取: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3年6月6日上班時間到報名點領取。
六、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分崗位確定(具體科目及內容見附表)。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3年6月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凡有一科考試成績為無效成績的,則不計算該考生筆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