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符合報考條件的臨時代課人員報名時,必須持所代課學校出具的并由校長簽字的證明以及公示材料;
(6)符合報考條件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報名時,還須持自治區教育廳出具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7)報考定向招聘“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服務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見)的證明;
(8)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須持《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
(9)為確保教師招考聘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我市繼續實行教師招考聘用誠信制度。報考者在報名時需簽定“報考者誠信承諾書”,并建立誠信檔案。對報考者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填寫或出具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畢業證明、代課證明、《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等相關材料與原始檔案材料或事實不符的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相應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
(10)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報考者報名時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20元,試卷考務費每科50元。2013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免收報名費、試卷考務費;2012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者持《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到所在鄉鎮(辦事處)民政辦領取,并逐級審核。
(三)除臨時代課人員招聘計劃、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計劃外,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市四區應達到1:4方可開考,五個農業旗縣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市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相應調整招聘計劃。
根據報名情況,招聘緊缺專業人才或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經市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五、筆試
(一)筆試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采取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辦法。
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綜合知識測試范圍包括教育法律法規常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教師的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專業知識測試范圍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能力。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綜合知識成績按40%,專業知識成績按60%比例加權計算。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少數民族報考者加分計入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2.5分
符合報名條件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行試講,單獨聘用。
報考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筆試提供蒙文試卷,必須用蒙文作答。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筆試提供漢文試卷,必須用蒙文作答。
報考其他崗位,筆試提供漢文試卷,可以用蒙文作答,也可以用漢文作答。
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對同一科試卷出現兩種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二)筆試時間: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
上午8:30~9:40綜合知識考試
上午9:40~11:10專業知識考試
(三)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參加考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四)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志愿和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分地區、分類別、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專業試講資格線和試講人員名單。符合報考條件的代課人員、“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蒙漢語兼通崗位”筆試后根據招聘計劃單獨劃定試講分數線。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全部進入試講。
筆試成績及進入試講范圍的人員名單于7月7日在報名點公布。凡進入試講范圍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試講報名,視為自動放棄,并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試講
(一)市直屬學校(單位)教師崗位報考者的試講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旗縣區所屬學校教師崗位報考者的試講工作由各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組織實施。
(二)試講賦分執行市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制定的標準,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三)報考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的人員,試講必須使用蒙語。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試講必須使用漢語,并進行漢語普通話水平測試。試講時對不按規定語言講課的按零分處理。
(四)試講時間、地點由各組織單位負責通知。
(五)試講結束后,按筆試、試講的成績之和計算報考者的總成績并予以公布,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講成績×40%。
(六)考試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將組織加試。
七、體檢和考核
(一)根據報考者總成績排序,按1:l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執行“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進入體檢范圍的報考者無正當理由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對考試總成績、體檢合格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公正地評價被考核人員的綜合素質,考核采取書面鑒定的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以聘任,缺額不予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筆試成績、試講名單、試講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名單均在規定地點和時限內予以一周的公示。對于弄虛作假的舉報,經過查實,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并追究在此項工作中玩忽職守的有關人員的責任。
經考試、體檢、考核和公示合格的教師崗位報考者,分別由市或旗縣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九、其他
(一)此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招考聘用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kszx.cn)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咨詢電話:(0471)3390493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471)4606412
監督舉報電話:(0471)4606420
呼和浩特市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呼和浩特市2013年普通類教師招考聘用計劃表(定向招聘六項服務基層項目崗位).rar
呼和浩特市2013年普通類教師招考聘用計劃表(定向招聘蒙漢語兼通崗位、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rar
呼和浩特市2013年普通類教師招考聘用計劃表(普通類招聘崗位).rar
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玉泉區2013年代課十年人員招考聘用計劃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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