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報請定興縣人民政府研究和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2013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2013年定興縣農村中小學教師招聘6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學40名(招聘具體單位、專業及人數見附件2)。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職業道德;
2、保定市所轄各縣(市、區)戶籍;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無傳染性疾病,無抑郁史及精神心理問題等;
5、小學教師要求全日制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或初始學歷為全日制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現已取得專科或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一致或相近;英語教師要求初始學歷必須是全日制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具備教師資格;
6、初中教師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或初始學歷為全日制專科畢業,現已取得本科或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一致或相近;英語教師要求初始學歷必須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具備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7、音樂、體育、美術、英語和信息技術學科教師要求初始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一致。
8、語文教師普通話等級不低于二級甲等。
9、下列人員不具備應聘條件:
(1)受到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和自動離職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3年5月24日—5月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
定興縣教育局院內進修學校(二樓西側)“招聘教師報名處”。
3、報名材料
(1)“定興縣2013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分類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者須提供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應屆畢業生提供能夠如期畢業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學校證明)、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A4紙);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6張;報名費、考務費每人100元。
(3)簽訂服從分配保證書(不簽訂保證書者,取消報名資格)。
4、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對參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5、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3時,將取消該招聘崗位或核減該招聘崗位數量。
(二)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試環節。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試講)兩項,總分均為100分。
1、筆試
(1)筆試形式為閉卷,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材教法等,占50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初中、高中語文基礎知識,占50分。
(2)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為40%。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3年6月6日—6月7日,地點:定興縣教育局院內進修學校(二樓西側)原“招聘教師報名處”。
(4)筆試結束后,及時在教育局網站和教育局機關辦公地點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筆試過程。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招聘崗位名額與考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形式為試講,由試講人員按照應聘學科授課的方式進行。試講時間每人10分鐘。
(2)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為60%。
(3)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2013年7月3日—7月4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準考證。地點:定興縣教育局院內進修學校(二樓西側)原“招聘教師報名處”。
(4)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教育局網站和教育局機關辦公地點公布面試成績。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面試過程。
(三)公布考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得分×40%+面試成績得分×60%。
在教育局網站和教育局機關辦公地點公布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