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區委辦發〔2008〕70號)、《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衢區人勞公〔2008〕106號)和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6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學科 |
人數 |
其中 | ||
中學語文 |
3 |
平原學校3 |
/ |
高中1,初中2 |
小學語文 |
12 |
平原學校8 |
山區庫區4 |
|
初中數學 |
2 |
平原學校2 |
/ |
|
小學數學 |
11 |
平原學校9 |
山區庫區2 |
|
小學英語 |
4 |
平原學校3 |
山區庫區1 |
|
高中歷史 |
2 |
平原學校2 |
/ |
|
初中社政 |
2 |
平原學校2 |
/ |
|
小學科學 |
5 |
平原學校4 |
山區庫區1 |
|
中小學音樂 |
5 |
平原學校3 |
山區庫區2 |
|
中小學美術 |
6 |
平原學校4 |
山區庫區2 |
|
中小學體育 |
6 |
平原學校4 |
山區庫區2 |
|
中小學信息 |
3 |
平原學校1 |
山區庫區2 |
高中1 |
幼兒教育 |
6 |
平原學校6 |
/ |
|
特殊教育 |
2 |
平原學校2 |
/ |
|
合計 |
69 |
53 |
16 |
一、招聘計劃
為加強山區庫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山區庫區學校(上方鎮、湖南鎮、太真鄉)實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遵照“定向報名、統一考試、單列錄用、定向聘用”的原則,如果定向招聘計劃招錄不足,余下的指標轉為同學科非定向招聘。
二、報考資格條件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
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衢州市區(衢江區、柯城區)常住戶口(以2013年6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
㈢具有與報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的特殊教育專業的畢業生可報考特殊教育崗位。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下列人員可以報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2013年應屆畢業生;
2、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國考),或取得浙江省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心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省考)和相應普通話證書的衢州市區(衢江區、柯城區)生源的2013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
3、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非師范類省優秀本科畢業生可以報考與本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崗位;
符合上述2、3兩種條件的對象,須在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轉正定級;二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㈣中學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幼兒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㈤年齡28周歲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畢業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7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在衢江區中小學、幼兒園連續代課5年及以上且現仍在崗位的代課教師,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2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類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12日-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衢江區實驗小學(乘16、309路公交車到府前路站下車往西走,乘308路公交車到終點站下車往東走)。參加山區庫區定向招聘的單獨報名,不可與其他崗位兼報。
3、報名材料:考生應如實填寫《衢江區2013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1),提供近期二寸彩照1張。
2013年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供:省教育廳頒發的就業協議書和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要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生證明,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要提供普通話和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非師范類省優秀本科2013屆應屆畢業生暫可不提供)。
社會人員還應提供:教師資格證、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第(四)條的代課教師須提供相關學校出具的代課時間及在崗年限證明。
4、報考費用:按區物價部門核定,每位考生繳納考試費用80元。
5、資格審查:區教育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和資格的對象,通過電話聯系的方式反饋給考生,并退回考試費用。
6、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在筆試前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下載準考證,按規定填好相關信息后打印。打印準考證時間及要求詳見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公告。自動放棄筆試的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二)筆試
1、開考比例:按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開考。否則,招聘計劃作相應核減,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崗位不予開考。
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滿分100分。
(三)面試。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按比例入圍的最后一名出現分數相同的,一并參加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考生駕馭課堂教學、處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內容為課堂教學(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現場答題等。報考音樂、體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等的考生增加專業技能展示。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詳見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公告。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5的比例(尾數四舍五入)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自動放棄體檢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核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考核工作由區教育局按有關程序進行。結論為合格或不宜聘用。自動放棄考核或不宜聘用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考核合格擬聘用人員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衢江區教育網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報批,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期為3年。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在2013年8月1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原因取消的,人員不作遞補。
新聘用教師實行人事代理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務員錄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員在首次聘用期內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聘用山區庫區定向招聘崗位的,至少在山區庫區服務3年,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調動或參加選聘,違約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其它事項
1、代理報名的,須提供報名委托書(附件2)、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證。
2、為提高報名效率,方便審查,請考生自行下載《衢州市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貼好照片),并按表格內容填寫完整,再根據崗位應聘條件,在報名時將所須的材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用訂書機裝訂好:報名表→(委托書)→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或說明)→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證明、普通話證書)等。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考生。
3、考生在招聘中提供虛假材料或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本次招聘在區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70-3838091。
5、本次考試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培訓班,所有和本次考試有關的培訓與招聘單位無關。
6、招聘相關信息只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衢江區教育網”發布。
7、本公告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育局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衢江區教育局:0570-3838902;衢江區人力社保局:0570-3838728
附件:
1、2013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rar。(本表由考生自行下載、用黑色水筆或鋼筆如實填寫,填寫要規范)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區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