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區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按照《關于焦作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焦人〔2007〕42號)要求,根據2013年度解放區政府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0名中小學教師,現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招聘中小學教師80名,其中中學教師16名,小學教師62名,特教2名(具體崗位見附件2)。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體健康;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7、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要求
1、持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應聘人員報考的學科應以教師資格證為準;
2、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專業報名人數最低比例為3:1,若達不到上述比例,遞減該專業招聘人數,遞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者,該專業不再招聘。因核減不再招聘的專業,通知報考者3日內選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專業,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筆試考務費。
3、應聘中學教師崗位的,要求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應聘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網絡管理及特教教師崗位的,要求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應聘小學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崗位的應具有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應聘的具體專業、崗位招聘條件以《解放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為準。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按報考崗位及專業報名。
1、報名
報考小學崗位的請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報考中學崗位和特殊教育學校崗位的請于2013年6月22日至201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登陸解放區人民政府網站(www.jfq.gov.cn)下載并填寫《解放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一式一份,到焦作市解放區人力資源市場(解放區焦南街道辦事處站東社區)報名和數碼照相,地址:焦作市站前路火車站東500米路南市公路局對面。報名時持報名登記表(表上附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和本人有效身份證(考試時所持身份證必須與其一致)、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2013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需提供畢業院校證明,已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人員報考需提供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報名考務費72元(含信息采集費和數碼照相費),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3年7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并根據本人情況核對準考證信息,如信息有誤,請于7月12日下午18:00前到報名地點改校,筆試準考證保留至體檢結束。
2、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1》(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理論2》(包括學科教材教法、教學技能、學生與團隊管理、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兩科,并輔以時事政治、計算機等相關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學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由省下派到我市各縣市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參加焦作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人員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在崗服務期限證明),符合以上條件的報考者筆試成績加10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請報考者本人于2013年6月26日下午6:30分前向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提交有關證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負。擬加分情況經審核后在解放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專業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我們將在解放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