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實現我縣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2013年引進教育人才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引進教育人才工作在縣人事編制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縣委組織部、人社局、監察局、編辦全程參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見附表)
三、基本條件
1、應聘高中、初中教師須是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市級以上優秀教師、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學歷以上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5年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
2、熱愛教育事業,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3、具有相應任教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具備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漢語言文學(中文)專業必須達到二級甲等;
5、服從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6月15日至6月22日(雙休日照常上班)。
報名地點:株洲縣教育局人事股。
咨詢電話:0731-27610667;0731-27689407(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
報名要求:應聘者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須提供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并簽訂《服從調劑安排協議書》。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根據湖南省物價局關于印發《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考試收費標準核定辦法》(湘價費[2009]61號)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人。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要達到1∶3。特殊專業經縣人事編制領導小組研究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或縮減職數開考。
縣教育局統一制發準考證,報考人員于筆試前2天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株洲縣教育局負責,縣人社局、監察局參與。
(三)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2、筆試地點:株洲縣職業中專。
3、筆試由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構成(一套試卷)。
(四)面試
面試時間:2013年7月6日,考生簽到時間為當天上午8:00,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考。
面試地點:株洲縣職業中專。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均納入面試范圍)。面試采用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內容為所應聘學段教材內容,課題由應聘者在評委指定的范圍內抽取(留40分鐘給考生準備),按說課要求進行。試教主要考核應聘者教育教學實際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學基本理念、個體素質、儀表教態和語言表達等方面能力。
文化科應聘者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音、體、美三個專業的應聘者按筆試40%、面試6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
對經上級批準,不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聘。
(五)體檢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l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入圍人員。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參照湖南省現行公務員體檢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據該崗位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
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核不合格人員,考核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空缺人員依據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