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瀘縣教育局
關于2013年城區學校考調教師公告
為保證瀘縣實驗學校、瀘縣城北初級中學校、瀘縣福集鎮福集中心小學校、瀘縣教師進修學校、瀘縣中宏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縣教育局決定在瀘州市范圍內公開考調在編在職教師4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符合條件的瀘州市在編在職教師。不符合《瀘縣人事局、瀘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瀘縣教育局、瀘縣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職工隊伍人事管理的意見》(瀘縣人發〔2010〕29號)文件規定的瀘縣縣內教師不得報考。
二、考調單位、崗位及名額
具體見《2013年瀘縣城區學校考調教師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3年6月18日—6月19日
地點:瀘縣教育局人事股
咨詢電話:0830—8190144
(二)所需材料
1、縣內教師需本單位和鎮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報考的證明;縣外教師除本單位同意報考外,還需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材料中應注明其公辦教齡、現任教學科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
2、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或職稱資格文件,以及其他與職位條件相符的證明材料及相關獲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
(三)收費
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5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四、考試
(一)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考調人數之比應不低于2: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調減或取消該職位的考調。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1、內容:教育學、心理學知識,本學科本專業知識(不指定教材和資料)。
2、時間:2013年6月29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3、地點:瀘縣福集鎮中心校。
(三)面試人員的確定和面試時間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考調職位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的人員于7月2日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瀘縣教育局網上公布,7月4日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面試通知書,7月6日進行面試。
(四)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業績加分
五、業績加分
報考者具有下列情況的,可以享受業績加分(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業績加分同類不疊加,以獲得最高級別計算,業績加分最高不超過8分。
第一類:2010年以來獲得各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先進個人:省級(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市級(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縣級(市教育局、縣(區)委、縣(區)政府)、縣(區)教育局分別計3分、2分、1分、0.5分。
第二類:2010年以來主研或獨立完成的本學科的教育教學成果、教育教學科研課題獲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表彰:國家級一等獎計3分;國家級二等獎、省級一等獎計2.5分;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市級一等獎計2分;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縣(區)級一等獎計1.5分;市級三等獎、縣(區)級二等獎計1分;縣(區)級三等獎計0.5分。
第三類:各級名師、學科帶頭人:省級計2分、市級計1.5分、縣級計1分。
第一類先進個人包括先進勞動模范、優秀教師、先進教(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等;第二類教育教學成果包括優質課競賽、教具制作、課件制作、教學設計、論文評比等。
六、公示與聘用
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聘用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仍并列的,按面試成績排序),并在瀘縣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瀘縣教育局網站上進行公示。確定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程序辦理人事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崗位聘用按瀘縣人發〔2010〕29號文件規定執行。考調人員在新單位服務期最少3年方可申請變動工作單位。
七、紀律與監督
嚴格考調紀律,按照人事考試紀律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紀律,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本公告解釋權歸瀘縣教育局、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瀘縣2013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在職教師崗位情況表.rar》
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縣教育局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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