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港閘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經港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港閘區教育系統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間出生),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應屆畢業生指2013屆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戶籍,大專學歷畢業生限市區(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開發區)生源或戶籍。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1.招聘崗位:具體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港閘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本人到現場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時間:2013年6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報名地點:港閘區人力資源市場(南通市城港路56號港閘區委黨校內)。
5.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
②《港閘區教育系統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份(附件2);
③身份證、大專學歷畢業生須提供戶籍證明(生源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④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港閘區教育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個人填報信息失誤、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須達到3∶1方可開考(對近兩年來公開招聘未達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可按2∶1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其中核減或取消的優秀青年教師崗位招聘計劃,用于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初中數學專業技術十級崗位調整到初中數學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初中英語專業技術十級崗位調整到初中英語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初中歷史專業技術十級崗位調整到初中歷史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初中物理專業技術十級崗位調整到初中物理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核減或取消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jsnt.lss.gov.cn)、港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rss.ntgz.gov.cn)和港閘教育信息網(www.ntgzjy.com)予以公告。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由區教育局通知報考人員重新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改報名時間: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點:港閘區教育局辦公室(南通市城港路58號917室)。
(3)根據《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另收取面試費100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憑身份證到港閘區人力資源市場(南通市城港路56號港閘區委黨校內)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的,要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
(4)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港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港閘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包括教育學與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材教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通識等。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占20 %、專業知識占80 %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
4.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港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港閘教育信息網公告。
(二)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由港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進入面試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擬進入面試的人員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如下材料: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相關材料原件;非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大專學歷畢業生須提供戶籍證明(生源地證明)原件。
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復審合格人員持《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港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港閘教育信息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