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與《學科專業知識》(滿分均為100分)。
《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按4:6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為確保招聘教師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達到60分的報考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教育綜合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掌握情況。
《學科專業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應具備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1、筆試時間:2013年7月11日下午
《教育綜合知識》1:30-3:00
《學科專業知識》4:00-5:30
2、筆試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在蕪湖教育信息網和各區教育和人社網站上進行公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按3:1的比例,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須于7月25日--26日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所報考崗位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和各區教育局或人社局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考生按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區按有關規定分別組織實施。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以及儀表舉止等。面試設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面試內容為說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與地點:由市教育局和各區另行通知。
崗位招聘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比例低于1:3的,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面試考場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最低分數線;如該單位參加某一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對于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蕪湖教育信息網和各區網站上進行公布。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合成為考試最終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的人員。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市教育局和各區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
如出現考試最終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出現考試最終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最終由市教育局和各區全面衡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
體檢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執行,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市教育局和各區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
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核。考察時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全面、客觀、公正寫出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與考察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審批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教育局和各區分別報市人社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蕪湖教育信息網以及各區網站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在確定擬聘用人選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用人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其他相關事宜
教師招聘工作在市和區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次教師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資料。市和區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53-3991138(市人社局)
0553-3860324(市教育局)
監督舉報:0553-3991159(市人社局)
0553-3852063(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