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縣2013年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經縣編委同意,面向全縣學校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充實城區學校。根據縣委辦、縣政府辦《印發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歙辦發〔2007〕40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教師原則及方法
(一)選調原則:
①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②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選調方法: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根據考試成績和考核結果擇優選調。公開選調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考核等程序進行。縣監察局對整個選調工作進行監督。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選調范圍:面向全縣學校選調教師。
選調對象:初中和小學教師從2011年(含2011年)以前被我縣聘用的在編在崗農村學校教師中選調(初中富余學科教師可以報考小學)。縣教師進修學校從2011年(含2011年)以前被我縣聘用的在編在崗的中學教師中選調。
三、選調單位、條件及名額
詳見《2013年歙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考計劃(崗位)表》(附后)。
四、選調教師程序
1、報名: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黃山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hsrskp.cn/)。報名時間為6月25日9:00至7月1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歙縣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選調資格等處理。
因今年農村學校新補充人員較少,所以各校應在確保教育教學最低需要的前提下進行把關,對符合選調條件的各學科教師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報考人員經所在學校同意報考后,每位限報一個單位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7月1日17:00前可隨時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7月3日12: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7月5日16:00前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繳納統考筆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考試費用共90元)。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統考費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銀行的牡丹靈通卡、e時代卡、信用卡、貸記卡、理財金賬戶)。
2、筆試:筆試課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公共基礎知識》(文史知識、時事政治、教育學與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均為為100分。筆試合成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和《專業知識》70%。
筆試時間: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上午10︰00—12︰00《專業知識》。
報考人員于2013年7月9日9︰00至7月12日16︰00登陸黃山市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愈期打印不出《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后果自負。考試時須憑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及報考人員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進入考場(“三證”齊全才能入場)。
報考人員可在筆試結束日后三天登陸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黃山市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考試成績。
報考人員如對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的五天內到縣公招辦辦理查分手續(參照高考查分辦法查分)。
3、資格復審
根據選調單位、崗位數,在同崗位中依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如筆試分數同分,以專業分數高者優先確定復審對象。資格復審依據選調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選調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考核前依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地點:歙縣人社局事業股。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歙縣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屬學校中層干部報考縣進修學校的,還需提供縣教育局任命文件。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選調考核對象。
4、考核:通過資格復審后,分單位崗位(專業)、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人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均定為不合格,不予選調: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有年度考核不定等次(見習期除外)或不合格的;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有其他需要追究責任事項而不宜選調的。
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額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5、辦理調動:考核后,經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確認擬選調人選(選調擬進入城區學校的教師,由縣教育局會同人社局按選調教師考試成績高低選擇學校后確認),公示一周無異議的,有關部門辦理調動、入編等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辦理合同聘用、定崗核資等手續。
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選調教師,需根據選調單位的崗位情況進行聘任。有空余崗位的,可由單位統一組織競聘上崗,聘用相應的職務及等級;沒有空余崗位的,則實行低聘。
附:2013年歙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考計劃(崗位)表.rar
歙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歙縣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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