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了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靖江市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7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
詳見《靖江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2011至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2011至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體育、音樂、地理學科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機電技術應用、焊接技術、藝術設計、國際貿易、烹飪、汽車維修學科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4.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11至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三)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須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職教崗位除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學段某學科教師資格的畢業生可報考該學段該學科及其以下學段相近學科的崗位。
2.具有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3.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由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公開選崗、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靖江日報》、靖江教育網、靖江人才網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報名地點為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靖江市合興路36號,靖江市教育局內)。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報考人員各類資料,同時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教師資格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已使用,需同時提供錄用方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⑵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如已就業的,需提供聘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3.報名注意事項:
⑴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簡章》規定,填寫《靖江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每人限報一種類型學校(指中專校、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特殊學校、江蘇省靖江高級中學、靖江市第一高級中學)的一個學科,計算機、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按學科不分學校類型報名,不得兼報,多報者一律取消筆試資格。學科專業類別按《靖江市招聘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1)》(見附件3)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所需專業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系相近專業,可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6月30日上午12時。
⑵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報學校類型和學科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⑶紀檢、人社、教育等部門對照簡章及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
⑷報名費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減免考試費。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報名結束后提出意見,報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將在靖江人才網公告,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由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改報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13年7月4日9:00—12:00。
5.領取準考證。2013年7月8日8:30—17:0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繳費收據至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滿分100分,筆式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基礎知識等)占20%,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占80%。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靖江人才網、靖江教育網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分學校類型、學科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分帶進),面試人數與學科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面試。資格復審由市人社局、監察局、教育局等部門共同負責。屆時,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已使用,需同時提供錄用方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上述材料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的或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人員中分學校類型、學科類別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時發放面試通知書,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五)面試
面試采用說課、說課加專業技能測試、說課加上課、說課加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等四種形式,滿分均為100分。其中:計算機、音樂、美術、體育、幼教及職教專業采用說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說課、專業技能測試各占面試成績50%;江蘇省靖江高級中學(除體育外)、靖江市第一高級中學采用說課加上課形式,說課、上課各占面試成績50%;江蘇省靖江高級中學體育專業采用說課加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說課占面試成績50%、上課、專業技能測試各占25%;其余學科采用說課形式。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得聘用。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在靖江教育網、靖江人才網上公布。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七)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市教育部門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組織考察(政審)。因考察(政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公示
對考察(政審)合格人員在靖江教育網、靖江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參加公開選崗。
(九)公開選崗
公開選崗必須由報考者本人參加,根據所報學校類型學科類別和選崗條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決定選崗順序,每人限選所報專業的一個崗位,當場選定,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選崗者作自動放棄處理。選崗后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