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有關政策,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補充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有生力量,根據《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福州市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綜(2011)100號)、中共連江縣委《關于在連江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中建立公正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連委辦[2005]69號)的精神,經研究,公開招聘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95年7月30日至1978年7月30日),特殊崗位招考30周歲及以下;
6、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在職人員參加報名,必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局蓋章同意;
8、一人限報一個崗位;
9、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10、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0日,碩士研究生學歷放寬到2013年9月30日。
二、招聘人數與崗位
全縣計劃公開考試招聘74名。其中縣住建局等24個主管局(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計劃招聘67名工作人員;縣山仔水力發電廠等2個國有企業計劃招聘7名工作人員(詳見《2013年連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
三、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地點: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12日,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蓮荷東路百鳳花園17#204)。
2、筆試時間、地點:2013年8月9日,地點另定。
3、面試時間、地點及方案另行通知。
四、考試方法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的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個別緊缺專業達不到比例的,經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同意,可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或降低比例要求。
報考崗位要求招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報考崗位要求招收體育教練員必須符合福州市委榕委辦[2004]133號《關于福州市文化、衛生、體育系統人才招聘工作的意見》條件的方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1、筆試范圍:筆試試卷為《綜合基礎知識》,題型全部為客觀題。筆試范圍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等,筆試總分為100分。采用機讀答題卡(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面試方法:嚴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綜[2011]100號)精神,采用封閉式進行,面試評委考前隨機抽簽上崗,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考生出場順序也以抽簽確定。每個面試小組由7位評委組成,評委獨立評分,并在考生在場公開亮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值。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最低控制線為70分。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客觀公正,面試考場均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五、聘用辦法
1、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照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而產生的空額,經批準,可在報考該崗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根據考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聘用人員(綜合成績取小數點后二位),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聘用人員,筆試成績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
2、少數民族畢業生報考相關專業崗位,綜合考試成績相同的,同等優先。
六、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無極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核需核對報考者個人人事檔案,考生應注意配合及時調取個人檔案。
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因體檢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兩天以上。
七、公示擬聘人選名單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擬聘人員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組織領導
按照連委辦[2005]69號《關于連江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中建立公正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要求實施,公開考試招聘邀請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過程監督,并認真執行回避和保密有關規定。
九、其他事項
1、將專業條件設置為“XX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中的“XX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
2、按照我省有關規定,將為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審核辦理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3、報名人員須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報到證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持身份證、戶口薄、畢業推薦表)及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4張。
4、報考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5、報名及考試費用:80元/人。
6、未盡事宜,請咨詢連江縣公務員局。
聯系電話:0591-26232194
附:1、2013年連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rar
連江縣公務員局
2013年6月21日
附1:2013年連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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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
主管 部門 |
招聘單位 |
編制類別 |
經費渠道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資歷要求 (含年齡及其他條件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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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
連江縣 教育局 |
連江縣尚德中學 |
事業 |
財政 |
專技 人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體育教育、體育運動、社會體育 |
持有國家級游泳救生員執業資格,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
福州地區生源。熟悉游泳池清污凈化、游泳培訓、溺水防范救護等工作。游泳救生員適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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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
連江縣文筆中學 |
事業 |
財政 |
專技 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持有執業醫生資格證書 |
福州地區生源。(連江縣教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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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
福州一中貴安學校 |
事業 |
財政 |
專技 人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 |
30周歲及以下,持有執業醫生資格證書。 |
福建省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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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
福州一中貴安學校 |
專技 人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會計與審計類、工商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30周歲及以下,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福州地區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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