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
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畢署人字[2006]131號)文件精神,為解決我校新增班級教師不足的困難,經學校研究,報請地區教育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4名。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 特擬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和招聘程序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工作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中學(高中、初中)教師14人:其中:語文教師3人,數學教師4人,物理教師1人,英語教師1人,美術教師1人,計算機教師2人,職業課教師2人。(詳見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2011年招聘教師職位資格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2、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教師職業;
4、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黔教人發[2004]10號),能勝任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5、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需持有教師資格證,報考職業課教師職位的還需具備《醫師資格證》或《會計證》。
7、報考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8、有工作單位的,需持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
9、報考考生戶籍不限。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特崗教師”;
2、違法、違紀人員;
3、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開除處理、被辭退的人員及其他各種原因被解除聘用關系的人員;
4、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四、報名
(一)公開發布報名信息
由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分別在中國教育人才網、畢節教育信息網、畢節日報等處公開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時間從
(二)報名時間
(三)報名地點
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辦公室(畢節市翠屏路100號,原畢節地區盲聾啞學校,在畢節市翠屏市場旁),聯系電話:0857-8243953,聯系人:李老師。
(四)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需填寫《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招聘教師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此表并承諾對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時需交考務費100元。
(五)報名須提供材料
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1年應屆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醫生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會計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的公安機關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張。
在職教師報考,必須出具原工作單位和縣(市、區)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六)報名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招聘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發給準考證。
(七)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的招考計劃進行調整。
(八)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1、時間:
2、地點: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規定為準。
五、筆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
1、筆試內容:報考職位要求相對應的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六、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
根據招聘職位數,以各專業職位筆試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數。同一專業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以試用和聘用。
㈠語文、數學、物理、英語、美術、計算機教師面試:
1、采取試教方式進行。
2、內容:現行初、高中學科對應教材。
3、面試方式:采用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順序,每一名面試人員提前30分鐘抽取試教題目進行現場備課。
4、時間安排:說課10分鐘,授課20分鐘。
5、面試時間:
㈡職業課教師面試
1、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考評小組。
2、由考評小組對報考人員現場出題作答。
3、時間安排:30分鐘。
4、面試時間:
七、總成績、體檢
(一)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
(二)體檢
1、體檢由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統一組織到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黔教人發[2004]10號)。
2、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專業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4、體檢不合格者,從進入面試考生中按該學科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其名單在畢節教育信息網公示欄上進行為期七天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匯總有關材料報上級部門審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辦發[2003]73號)文件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報人事部門審批,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簽訂聘用合同后五年內不能調動,一經聘用,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畢節地區特殊教育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