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初審及資格條件解釋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現場報名期間,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料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用人單位告知報考人員取消報考資格。
已通過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可當場領取筆試準考證;現場沒有通過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審核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限內改報其他崗位,在截止報名后沒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不能重新報名。
特別提醒:筆試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安排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教育教學水平測試相結合。為了減少考生來回趕考的應聘成本,本次招聘考試形式將筆試與教育教學水平測試時間統一集中連貫進行,凡參加筆試的考生均應參加教育教學水平測試,外地考生依據本人報考崗位教育教學水平測試時間自行安排食宿。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2.筆試地點:臺山市培英職業技術學校(臺山市臺城和平路1號)。
3.筆試內容: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等相關專業知識。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布。入圍分數線在筆試成績公布時同時公布。
(二)教育教學水平測試
1.教育教學水平測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市人社局派出監督指導人員。教育教學水平測試以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試教)相結合,試教內容由考生按照報考崗位學科自選。教育教學水平測試辦法和標準、臺山市中學任課教材版本詳見附件4、5。
2.教育教學水平測試時間:
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下午2:30—5:30
7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教育教學水平測試時間根據各崗位報考人數作具體安排,原則上安排于21日下午完成,報考人數多的崗位測試時間延長至22日上午或下午。
3.教育教學水平測試地點:臺山市臺城第二小學。
4.教育教學水平測試成績須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達到入圍分數線的考生均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教育教學水平測試成績×50%。綜合成績統一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體檢
(一)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公告的崗位招聘人數,在應聘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最高分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經市人社局核準后,可在同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遞補。
(二)體檢前資格復審
由市人社局對體檢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發現報考人員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體檢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臺山市組織的機關雇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有放棄體檢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在市人社局核準后,從考試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三)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體檢時,如視力、聽力、血壓、心率4個項目初次現場體檢不合格的,應聘者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統一安排復檢,最多可復檢2次,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如體檢醫院對其它體檢項目未能作出體檢合格結論的,應聘者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日內可向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的書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須對通過筆試、教育教學水平測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七、公示
體檢、考察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復核,復核發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市人社局復核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人社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在規定報到時間內辦理調動、檔案轉遞、報到、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擬聘用人員領取聘用通知書后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可按期辦理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被聘用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方可辦理流動手續(不含符合有關政策調動人員)。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以按照考生的合格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送市人社局審核時應說明以下其中情況: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招聘規定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監督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市人社局0750-5507608、0750-5525291。
招聘政策咨詢由市人社局職員與雇員管理股受理,電話0750-5507608。報名資格條件及資格審核事項的咨詢由市教育局人事股受理,電話;0750-5526405。
本公告由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臺山市教育系統201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rar點擊瀏覽該文件
2.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點擊瀏覽該文件
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參考目錄(2013版).rar點擊瀏覽該文件
4.教育教學水平測試辦法和標準.rar點擊瀏覽該文件
5.臺山市中學任課教材版本.rar點擊瀏覽該文件
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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