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師資配備,組建一支高素質的師資隊伍,為創建特色學校奠定基礎,根據縣政府《印發關于鄉鎮教師調入縣城任教實行考試調入實施辦法的通知》(新府[2007]53號)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向我縣小學公開選調教師。
一、考試選調崗位、名額及辦法
㈠選調專業崗位及名額
科目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美術 |
音樂 |
體育 |
合計 | |
崗位 |
中級 |
16 |
13 |
3 |
1 |
1 |
1 |
35 |
初級 |
4 |
2 |
1 |
1 |
1 |
1 |
10 |
㈡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選調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我縣小學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在鄉鎮學校服務滿3年(含3年)。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專業基礎知識扎實,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能勝任崗位工作。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報考語文、數學、英語崗位教師須取得相應專業教師資格或專業對口或現正從事該學科教學工作;報考美術、音樂、體育崗位教師不受專業和任教科目限制。
㈢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7月15、16、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新興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2978177。
4、報名要求:每位報名者只能報與現專業技術職稱等級相符或下一級的一個崗位;報名時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獲獎證書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張;認真填寫《新興縣翔順實驗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并確保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
5、報名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教育局進行材料核實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的報名人員發放準考證。
6、發放準考證時間:2013年7月25日。
㈣考試辦法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為70分。
1、筆試
⑴時間:2013年7月30日。
⑵地點:新興縣實驗小學。
⑶筆試內容:所報考科目的學科專業知識(其中:美術、音樂、體育考基本操作),按100分制計算,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⑷獎勵性加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給予獎勵性加分計入筆試成績,但每人的獎勵性加分不超過5分(含5分):
①曾被評為省、市、縣級先進教師(教育工作者)、先進共產黨員的,分別加2分、1.5分、1分(省、市、縣每個級別獎勵只能獲得一次加分,不累計);
②參加省、市、縣教學技能大賽(含優質課、說課、教學素養大賽),獲得省級獎勵和市二等獎、縣一等獎的加2分,獲得市三等獎、縣二等獎的加1.5分;獲得縣三等獎的加1分(省、市、縣每個級別獎勵只能獲得一次加分,不累計);
2、面試
⑴面試人選:應試人員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方可參加面試,并按選調崗位1:2(如開考科目報名人數少于2人,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直接進入面試)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
⑵面試時間:2013年8月13日。
⑶面試地點:新興縣實驗小學。
⑷面試內容:抽選相應學科備課一節(時間為90分鐘)和試講一節課(時間為20分鐘)。
⑸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面試人員面試完畢后,面試評委小組當場打分、統計,并向面試人員公布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㈤確定選調人選
按各選調崗位類別人數1:1比例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遇自動放棄選調的,在同一選調崗位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㈥成績公示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新興縣教育局網站和新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20個工作日內在上述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新興縣教育局網站和新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擬調入名單。
㈦招聘紀律
筆試和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監督考試選調各項工作,確保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㈧政策咨詢
有關選調工作的詳情由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解答,咨詢電話: 0766-2978177。
新興縣教育局 新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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