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現對2013年鹽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崗位
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有學科需求并符合招聘條件的骨干教師(不含鹽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且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骨干教師崗位者可放寬年齡要求。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學歷(學位)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學科與報考崗位相一致。其中:2012、2013屆研究生和應聘職教專業課教師的人員無教師資格證也可報考,但聘用后須在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
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鹽城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報名時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和招聘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榮譽)證書、相關學術稱號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和招聘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學校報名,驗核相關證書和材料,填寫報名表,同時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根據蘇價費函〔2007〕146號文件規定,收取筆試費每人100元。
報名時間:2013年7月15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2.招聘學校負責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核。所有招聘崗位均設1:3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1:3的,須經市人社局、教育局同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
3.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規定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和職教專業課教師者還須加試專業技能。均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加試總分均為100分,均設60分為合格線。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考查應聘崗位的專業知識。按筆試成績不超過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尾數同分者一并跟進。根據相關政策,定向招聘省人民教育家培養對象、特級教師和教授級中學高級教師可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采用上微型課和答辯方式,主要考查課堂教學能力。由評委組根據招聘崗位選擇相應教材命題,統一提供教材。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封閉進行備課、上課和答辯。
3.專業技能加試:主要考查相應的專業技能。
4.成績計算方法: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分(免于筆試者按面試成績直接計分);加試專業技能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加試成績×20%計分。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市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四、聘用
1.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總成績相同時,取面試成績高者),并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成績及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2.體檢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學校負責。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計算方法同前。
4.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因個人放棄,或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計算方法同前。
5.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報到證,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6.聘用者全部實行合同管理,辦理入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及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監督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88198316(市人社局紀檢監察室),88228660(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2.報考者不得持虛假證件材料報名,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3.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第七章第三十八條規定實行回避。
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城市教育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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