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及幼兒園教職工公告
為加快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提升我區辦學及管理水平,2013年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9名中、小學教師及幼兒園教職工,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免筆試在職教師12人
初中4人: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化學1人。
小學8人: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2人。
(二)在職教師32人
初中17人:語文2人、數學3人、英語2人、政治1人、物理2人、化學2人、心理健康2人、體育1人、音樂1人、計算機1人。
小學15人:語文4人、數學4人、英語2人、心理健康1人、體育1人、音樂1人、美術1人、計算機1人。
(三)高校畢業生74人
初中19人: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3人、政治1人、歷史3人、生物2人、物理2人、計算機2人。
小學55人:語文14人、數學11人、英語9人、體育6人、音樂7人、美術4人、計算機2人、心理健康2人。
(四)幼兒園教職工21人
畢業生14人,在職教師6人,計算機教師1人。
二、報名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職條件的。
(一)在職免筆試教師報名條件
1、中學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二級及以上職稱;小學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二級及以上職稱。以上教師第一學歷均須是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統招畢業生學歷。
2、中學教師年齡42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學教師年齡37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語文學科二級甲等)以上。
3、下列條件須符合其中之一:
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被授予特級教師、省中招命題組成員、省市級名師、國家級骨干教師稱號者。
省教育教學專家、省級學科技術帶頭人、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拔尖人才。
近5年內取得下列榮譽其中之一的:獲省級優質課比賽一等獎或鄭州市優質課一等獎及以上者、省級優秀教師、省級優秀班主任、地市級以上名師。
(二)在職教師報名條件
1、中學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二級及以上職稱;小學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二級及以上職稱。以上教師第一學歷均須是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統招畢業生學歷。
2、中學教師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學教師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語文學科二級甲等)以上。
3、心理健康教師須同時具備國家二級及以上心理咨詢師資格證。
(三)高校畢業生報名條件
1、2011年、2012年、2013年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專業對口,報考小學教師的應具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教師的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大專及本科學歷的年齡27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持有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語文學科二級甲等)以上。
3、心理健康教師須同時具備國家二級及以上心理咨詢師資格證。
(四)幼兒園教職工報名條件
1、畢業生報名條件:2011年、2012年、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年齡2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職教師報名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必須是幼兒師范院校及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學前教育專業)。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二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
3、計算機教師報名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國普通高等院校計算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3年以上工作經驗。
崗位數與報考人數低于1:5的比例,經人社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報考人數過低,招聘名額遞減或取消。
四、考試方式
免筆試人員只進行面試,面試成績為總成績;其余人員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