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澧縣澧州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幼兒教師。根據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4、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持幼兒教師資格證,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張,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應持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到澧州幼兒園三樓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間2013年7月26、27、28日共三天。
2、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和幼兒園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格。
3、確定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
4、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占總成績的50%):內容為幼兒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80%)和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筆試成績的20%)。
(2)面試(占總成績的50%):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
面試采取試教(占面試成績的60%)和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40%)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技能測試內容為彈、唱、說、跳、寫、畫等技能考核。
筆試、面試及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6、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7、遞補:如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經縣人社局同意,可按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壹次。
8、確定擬聘對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人員名單提交縣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9、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和《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連同“擬聘人員公示情況報告”和本人檔案經縣教育局審核,并經人社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根據本人職稱結合單位崗位設置情況兌現其工資福利待遇。
四、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聘工作全程公開,由紀檢監察、縣人大內司委全程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執行。有關事項可在澧縣人民政府網站、澧縣人社局網站、澧縣教育信息網站查閱。
聯系電話:縣人社局3221604、3221489 縣教育局 3221293 澧州幼兒園 3223131
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澧縣教育局
澧縣澧州幼兒園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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