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永修縣2013年公開招聘縣城高中和鄉村中小學教師
實施方案的通知
永府辦發〔2013〕2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云山、恒豐企業集團,縣政府有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永修縣2013年公開招聘縣城高中和鄉村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已經十五屆縣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3年5月12日
永修縣2013年公開招聘縣城高中和鄉村
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為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把實施“教師輸血工程”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滿足縣城高中和農村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經研究,決定2013年公開招聘84名高中和鄉村中小學教師,現結合我縣教師隊伍編制和結構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實行“按需設崗,分科報名,統一考試,選優聘用”的原則。
(三)堅持緊缺學科教師優先、缺編鄉村學校優先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縣城高中和農村中小學新教師84名(其中:高中教師19名,初中教師10名,小學教師55名),參加全省統一報名和筆試,入闈后參加市(縣)組織的面試。招聘具體崗位見附件。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符合教師崗位工作要求。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但對本縣縣聘臨時教師且目前仍在崗并連續任教2年以上的,或在縣建昌中學連續任教2年以上(經學校和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可)且至今仍在崗的,報考鄉村小學、初中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報考高中崗位的考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初中崗位的考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的考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或大專以上學歷(以上人員不包含本縣已經在編教師)。
(五)高中教師的報考對象必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且專業對口;初中教師的報考對象必須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且專業對口;小學教師的報考對象必須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2013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考取后憑畢業證原件報到上崗。2013年已報考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可以報考,但必須要有相關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的資格證明,如果當年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崗位
我縣參加全省中小學教師統一招聘,縣教育局根據縣政府確定的招聘計劃,填寫好《江西省2013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申報表》,報九江市教育局并錄入上網,上報相關部門正式發布公告后,送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二)發布公告
1.全省2013年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在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江西教育網及江西人事考試網上發布。
2.我縣將通過電視臺及相關網站轉發公告。
(三)報名辦法
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的考生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報名,網上報名時間以省里公告時間為準。報名時考生要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依據我縣報考崗位設置的條件報考,如有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考查
1.省統一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具體日期以省公告為準,主要測試考生的教育綜合知識(占25%)及相應層次學科專業知識(占25%)。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省招聘公告規定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入闈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主要采取試講、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由縣教育局會同縣監察、人保、編制等相關部門審查確定入闈人員名單公布之后,組織實施面試工作。面試前,要對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備案
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若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擬聘人員),經體檢和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報縣政府批準后,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備案等相關手續。
1.體檢。
體檢的人數根據招聘計劃已設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如有身體不合格者,空額依次遞補);體檢的內容參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2.考核。
體檢結束后,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監察局對體檢合格者通過審查本人的檔案資料或到其學校(工作單位或居委會)調查等形式進行德才表現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
(1)體檢、考核合格者,按筆試加面試(面試成績必須在合格以上)總成績,按所報學科的計劃數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聘對象,擬聘結果經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名單,報縣政府批準聘用。若擬聘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實行依次補錄成績合格者。
(2)所有被聘用的新教師分學科按分數從高到低依序由考生自行選擇到計劃招聘的高中學校、鄉村中學和村小任教。新聘用教師與縣教育主管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報縣人事部門備案,必須在自己所選的學校任教5年以上(含5年)。
(3)審定的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編制、教育、財政等部門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1年。
(4)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5)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檔案由縣人力資源市場實行人事代理。
(六)報考費用
1.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的考生,報名筆試費用,執行全省統一規定。
2.參加面試的考生,依據省定標準,并報縣物價局審定收費標準執行。體檢費用按照縣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永修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閔柳鶯任組長,縣政府黨組成員、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局局長李明明任副組長,縣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編制、發改、財政、公安、物價、信訪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縣教育局局長王佺兼任辦公室主任。
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縣紀檢監察及社會的監督,如發現違紀和弄虛作假的人和事,對相關工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考生違紀的,將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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