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科學合理配置教師資源,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學科配套、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小學教師。
一、招考計劃
計劃招聘小學教師60名(具體專業及人數見附表)。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持有相關教師資格證;
8、具有擬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31日—8月6日,每天8:30至17:30。
2、報名地點:魏都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
3、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4、報名須提交材料:
⑴報名時由本人填寫《魏都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報考者可在魏都區政府門戶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張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⑵報考者在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及擬聘崗位要求的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等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
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進行信息采集,并根據有關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102元(其中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費12元)。
5、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1,達不到4︰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崗位取消。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后3日內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的筆試考務費。
7、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人員報考,可免交報名考務費。辦理免交報名考務費需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
8、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9、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報名費票據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局窗口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⑴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本理論》(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學、教學方法概論、教育法律法規等)和《申論》三科,滿分各為100分。
⑵考試時間:2013年8月17日
⑶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30%+教育基本理論成績×40%+申論成績×30%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于在我區農村基層服務2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以及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大學生,筆試總成績加10分。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享受一項,最多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有關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逾期將不再受理。
如發現擬享受加分人員弄虛作假及情況不實等,取消本次考試及聘用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參加魏都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零分、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低于4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采取說課或試講方法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先聘用。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有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體檢、考察。
六、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三日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自聘用之日起5年內不得調動或考錄其他單位。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魏都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eidu.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請注意查詢。報名現場電話:0374—26530250374--2189907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魏都區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魏都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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