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漯河市郾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意見》(豫人【2003】74號)有關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7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數量和專業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70名。職業高中教師2名,其中財會、旅游與酒店管理專業教師各1名;初中教師12名,其中語文、數學、英語、體育、音樂和美術學科各2名;小學教師56名,其中語文、數學學科各8名,體育、音樂、美術和英語學科各10名。初中和小學各學科招聘崗位男女性別比按1:1設置。中小學各專業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名額不低于3:1;達不到者,按3:1的比例重新確定實際招聘名額,實際招聘名額與計劃招聘名額的差額調劑到其他專業使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小學、初中和職業高中教師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郾城區公辦中小學代課五年以上、辦有人事代理且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者,年齡放寬到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人員按行政區劃戶籍須在漯河市郾城區范圍;
2、應聘小學教師者應為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其以上畢業生;應聘初中和職業高中教師者應為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畢業生;專業對口(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報考小學教師專業可相近);具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及與申報學科、層次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報考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和體育、音樂、美術學科的應往屆畢業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可放寬到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屆時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亂紀現象;
4、志愿到農村學校任教,且三年內不得調動;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無精神病、癲癇病等病史。
(二)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報考以上任一學段的教師崗位,戶籍不受限制,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已經被錄取為特崗教師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3日—8月7日。
2、報名地點:郾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大廳(海河路237號)。
3、報名要求:凡屬于公開選聘范圍,符合公開選聘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者報名時須由本人攜帶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本、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亂紀證明、戶口所在地鄉鎮(辦事處)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參加選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報名。
四、咨詢電話
0395—6155056、0395—3325809
郾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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