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8月22日至8月23日(工作時間),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貴定縣教育局政工股領取筆試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的,同時提交代領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一科,總分為150分。
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
七、面試(試教)
根據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招聘計劃數與擬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調整比例(不小于1:2)或招聘計劃數。
面試總分100分,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八、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未參加筆試或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體檢
體檢在縣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或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依據職責權限研究確定,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十、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復審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具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考察工作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二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1、有本簡章第四條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的;
2、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3、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4、應屆畢業生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相應畢業證書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十一、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須在報考職位服務5年以上,中專、中師學歷須8年以上);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該病影響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規定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接到通知后20日內未到單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貴定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幼兒園老師職位一覽表》中未注明要求取得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的職位,擬聘人員未取得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的,須在聘用后三年內取得,否則,予以辭退。
十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個人舉辦培訓班。
十四、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貴定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iding.gov.cn/)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本《簡章》由貴定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六、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貴定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5225332(貴定縣教育局)
0854-5233021(貴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5220484(貴定縣紀委監察局)
附件:1、貴定職校、貴定一中、幼兒園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職位一覽表.rar
2、貴定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rar
貴定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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