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教師戶口辦理程序
(具體以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為準)
A:義烏本地農轉非(不遷入學校的),辦理時需攜帶:
1.本人申請報告
2.人勞局的抄告單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B:戶口遷入學校的,辦理時需攜帶:
1.申請報告
2.人勞局的抄告單
3.身份證、單位戶口本
4.單位同意放入集體戶證明
5.未婚證明(已婚的不能放到集體戶),未婚證明到婚姻登記處開
6.無房產證明(房產交易大樓七樓檔案室開)(城區有房產的不能遷入)
C:外地轉入
1.憑人勞局的抄告單和教育局戶口遷移通知書辦理戶口準遷證
2.憑戶口準遷證到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
3.憑戶口遷移證辦理戶口轉入手續,辦理時需攜帶:
(1)本人申請報告
(2)人勞局的抄告單和教育局戶口遷移通知
(3)身份證、戶口本
(4)單位同意放入集體戶證明
(5)已婚的單位要出具公房證明
(6)無房產證明(房產交易大樓七樓檔案室開)
城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稠江、江東、北苑、稠城,街道所轄區域內學校)
農村: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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