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
為滿足2013年我市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的文件精神,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于2013年11月9日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指標
梧州市各級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642名,其中面向在崗代課人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00名。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梧州市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五)資格條件:
1.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8日至1995年10月8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2.2003年6月30日前經縣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具有教師資格的在崗代課人員,2013年10月8日止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可報名參加招聘代課人員專設崗位考試;
3.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報考教師崗位的按《教師法》規定執行;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的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六)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10月8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必須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真實的,一經發現,報考的筆試成績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報名點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
1.報考梧州市市直、城區事業單位:梧州市人才市場(西堤三路11號,電話:0774—3817878);
2.報考蒼梧縣事業單位:蒼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圩鎮城西大道28號,電話:0774—2663501、2663503);
3.報考岑溪市事業單位:岑溪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岑城鎮廣南路85號,電話:0774-8235223、8212573);
4.報考藤縣事業單位:藤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藤州鎮登俊路65號,電話:0774—7272777);
5.報考蒙山縣事業單位:蒙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電話:0774—6289411、6289400)。
(三)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節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報名手續
1.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二份、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5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
2.在職人員持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4.在崗代課人員還需持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代課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任教證明、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
5.通過資格初審后,由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交納報名費10元及《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考試費每科50元,共110元;
6.對畢業證書未能確認真偽的需進行學歷認證,費用自理;
7.享受免報名考試費待遇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以上材料由招聘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
(五)開考條件
1.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低于1:3。緊缺、特殊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經批準后可適當調整開考比例。確實不能開考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通知報考者,以便報考者及時調整報考崗位。
2.代課教師根據有關規定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六)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持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3年10月28日至30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考試內容和方式:
(1)《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范圍包括事業單位基礎知識、政治理論、法律基礎知識、經濟基礎知識、科技基礎知識、人文常識、公文知識、職業道德與社會公德、時事熱點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100分。
(2)《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范圍包括常識判斷、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100分。
(3)考試采用閉卷方式。
2.考試時間: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綜合能力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