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為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工作職責是:承擔市級機關工作人員學齡前子女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依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范圍及條件
招聘單位及崗位 |
招聘人數 |
基本條件 |
招聘范圍 |
年齡條件 |
專業、學歷及 其他條件 |
杭州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 |
3名 |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2.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學歷相匹配的實踐操作能力。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
杭州市區戶籍 |
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學前教育或音樂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有2年以上幼教工作經歷。 |
注: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9月30日。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8日-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報名地點: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人事處(環城北路318號南裙房212室)
報名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其它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到現場報名。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核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標準及項目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程序。若體檢不合格,按考試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
五、公示及聘用
經考核合格的,按擇優原則確定擬聘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與招聘單位內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聯系人:王娟 湯淵妍 聯系電話:85253311 85253313
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