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和招聘計劃
招聘對象為具有文安轄區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或普通高等學校非師范類二本(注:以當年被高校錄取時的錄取批次為準)以上學歷且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報考幼教、特教、音樂、美術四個急需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畢業生可放寬到專科學歷。根據工作需要,計劃招聘本、專科畢業生40人(招聘崗位詳見附表)。
三、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身體健康;
(四)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專科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適合從事中小學教育事業工作的。
四、招聘的基本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3日。將在縣教育局大門口明顯位置、文安電視臺、文安政府網http://www.wenan.gov.cn、廊坊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文安分區)http://wenan.lfbys.com、文安教育網http://www.wenanedu.net等媒體上予以公布。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11月5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報名地點:文安縣教育局人事股。
報名費:100元。
2、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和資料:
(1)廊坊市教育局開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或廊坊市人事局開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
(2)畢業證書;
(3)學位證書;
(4)教師資格證書;
(5)有效居民身份證;
(6)戶口薄;
(7)其它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和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張。
3、資格審查: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同意后,由本人如實填寫《文安縣教師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學科,不得重復報名;同一學科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比例低于2:1的,按2:1的比例重新核定該學科招聘計劃,該學科減少的招聘計劃補充到其他學科。
5、根據我縣教育實際,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一本及以上(注:以當年被高校錄取時的錄取批次為準)學歷畢業生只參加考核和面試,不參加筆試,按程序直接聘用。如一本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招錄計劃已滿,不再招錄其他畢業生。已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學科。如一本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超出招錄計劃,則相應減少其他學科的招錄計劃。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無誤后,對具有報考資格的考生下發《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按報考學科分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公共基礎知識為教育學、心理學,專業知識為報考學科所具備的專業知識。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兩科考試總時間150分鐘。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專業知識成績的50%和教育學、心理學成績的50%相加為筆試成績。
考試結束后,公示筆試成績。每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每一職位為一個面試組;參加面試人員憑《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面試。
面試主要是考察應試者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實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思想素質、儀態儀表等,采用現場答辯、說課等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過程由縣監察部門派員進行全程監督和錄像,面試原始材料留檔、備案。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相加為考試總成績。每一面試組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復審人選。每面試組進入復審的最后一名如遇有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確定為復審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者優先;專業一致,學歷高者優先。
(四)復審
對確定進入復審的人選,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部門對畢業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屆時入選畢業生交驗市教育部門開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或市人事部門開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學生檔案。對不能按時交驗上述材料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從相應面試組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五)體檢
對復審合格的畢業生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遇有體檢不合格者,再從相應面試組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六)公示
體檢結束后,對確定的擬聘人選面向社會公示七天,對被舉報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聘用程序報請縣政府批準,由縣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有需求的中小學校工作。其中,一本畢業生且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根據考核和面試成績,按一中、二中、職中崗位招錄計劃優先安排到高中校任教,超出高中招錄計劃且總成績分數低的一本畢業生和其他人員安排到農村缺崗學校任教,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新聘教師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工資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綜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按現行人事政策辦理有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凡正式聘用的三年之內不得轉崗,五年之內不得出口。
五、本公告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231758(教育局)
咨詢電話:5231805(人事局)
監督電話:7820116(監察局)
文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