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工作安排,201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于3月16日舉行。我省此次考試設海口海府考區、海口桂林洋考區、文昌考區、三亞考區四個考區,設海口市教育局考試中心和三亞市教育局考試中心兩個報名審核點。現就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考生報名參加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均須滿足以下(一)(二)(三)條,同時還必須滿足(四)(五)(六)(七)條中的任何一條。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報考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專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戶籍在海南省。
(五)人事關系在海南省。
(六)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學生。
(七)戶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材料
(一)考生報名時,均須遞交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最高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二)符合報名條件(五)的考生須補充遞交保管考生人事檔案的單位證明、工作單位在職證明、企業勞動合同三種材料中的任何一種材料;符合條件(六)和條件(七)的考生,須補充遞交考生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
(三)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考生還應出具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證書原件、復印件。
三、報名辦法
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確認和網上繳費的辦法。考生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注冊用戶,按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照,選擇考區和考試科目等。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復登錄報名系統修改個人報名信息;報名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個人信息。
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到指定地點遞交報考材料并在報名信息表上簽名確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遞交報名材料和簽名確認報名信息者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逾期不再補辦。
1月14日前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已到報名點遞交材料,1月16日仍未審核通過的考生要及時到報名點查詢原因),審核通過的考生必須在1月18日前通過網上支付繳納報名考試費。考生報名資格必須經過審核通過后,方能進行網上支付報名費的操作。報名資格未經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均無法進行網上支付報名費的操作。雖審核通過,但逾期不上網支付考試費的考生,按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處理。
四、報名程序
(一)考生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注冊用戶。
(二)按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照。
考生網上報名上傳照片要求: |
(三)檢查核對本人信息,發現錯漏及時修正。
(四)到現場遞交學校證明材料和簽名確認報名信息。
(五)上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核結果。
(六)登錄報名系統,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
五、報名要求及重要提示
(一)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必須做到: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本公告的內容,了解報考有關規定;確保自己填報的報名信息真實,沒有弄虛作假;確保自身條件符合所報考類別需要的條件,否則,即使參加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成績合格而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重要提示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參加過國家統考筆試的考生)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和上傳個人照片,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已獲得的筆試和面試成績。
3.考生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提示操作,報名系統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慎重更換手機號碼。
4.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進行下載、打印,打印準考證開放日期:2014年3月10日-16日。
六、報名時間、地點
(一)筆試網上報名時間:1月6日至12日。逾期,網上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
(二)現場遞交材料審核確認的時間:1月6日至14日。
(三)網上繳費截止時間:1月18日。
(四)現場遞交材料確認地點: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就近選擇考區。因現場確認時間與高考報名時間部分重合,請考生盡量不要選擇7、8、9日到現場確認,以免造成現場擁擠。
海口海府考區、海口桂林洋考區和文昌考區的考生在海口市教育局考試中心(海口市海甸島沿江三西路15號,海口市教育局考試中心服務窗口,電話:66293103)遞交材料和確認報考資格。
三亞考區的考生在三亞市教育局考試中心(三亞市河東路60號三亞市教育局二樓考試中心,電話:88657851)遞交材料和確認報考資格。
七、收費標準
根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瓊價費管[2013]402號文件,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類別 |
幼兒園、小學 |
中學、中職 | ||
機試 |
面試 |
筆試 |
面試 | |
收費標準 |
100元/科 |
300元/人 |
70元/科 |
350元/人 |
筆試報名只收取筆試(機試)考試費,筆試合格的考生報名參加面試時再繳納面試考試費。
八、筆試考試科目
類別 |
筆試科目(3月16日)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
小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 ||
中職實習指導 |
|
九、公布成績和頒發證書
考生可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筆試成績查詢開放日期2014年4月14日。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省考試局提出復核申請。筆試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為2年。
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十、其它事項
1.考生須遵守國家教育考試的有關規定,誠信報考。違規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處理。
2.查詢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相關信息,可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海南省教育廳網站(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考試局網站(ea.hainan.gov.cn)查閱。有關政策問題,咨詢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電話:65232872;有關認證問題,咨詢省教育廳行政審批辦公室,電話:65203038;有關考試問題,咨詢省考試局,電話:65986606。
附件
海南省考試局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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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大綱: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