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鵑湖幼兒園招聘教師公告
海寧市鵑湖幼兒園是一所教育局直屬全日制公辦幼兒園。幼兒園坐落于塘南東路群利景苑內,全園面積一千八百平方米,F有班級7個,幼兒近220人。幼兒園環境優美,設施設備與教學資源等一應俱全,幼兒園開設“筆情墨趣靈動創意”水墨特色課程,讓幼兒在“樂學、趣玩、創想”藝術創作中學會欣賞、學會想象、學會創造。因學校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幼兒教師2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4年1月11日上午8:30-下午3:30;
(二)報名地點:海寧市教育局五樓會議室(海寧市水月亭西路325號)。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強。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應屆大專畢業生并獲得過2次及以上校級年度獎學金(需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所需學歷、學位),年齡為18-35周歲(1978年1月11日到1996年1月11日),戶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報名初審: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一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
身份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師范證明或認定教師資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明、獎學金獲獎證書、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
2.報名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截至2014年1月1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考核
考核項目為專業筆試和課堂教學。滿分均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課堂教學考核對象(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直接進入課堂教學考核),綜合成績為專業筆試成績×40%+課堂教學成績×60%,直接進入課堂教學考核的,綜合成績即為課堂教學成績。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課堂教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課堂教學成績再相等,由學校組織第二輪課堂教學考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課堂教學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專業筆試成績、課堂教學考核成績和綜合成績在海寧市鵑湖幼兒園網站(http://www.hnjhyey.com)進行公布。
四、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明確聘用對象之日起15天內必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詢電話:0573-87031350
監督電話:0573-87226129
海寧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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