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教委,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屬單位: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現就201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考試
(一)考試對象、條件、程序及科目
1.考試對象。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不包括首次申請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應、往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
2.報考條件及考試程序。參見重慶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cq.cn)教師資格考試欄目中的“報考條件”和“考試程序”。
3.考試科目。筆試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和學科專業素質。面試科目:綜合實踐能力。詳細內容參見重慶市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考試欄目中的“考試科目及內容”。
(二)收費標準
根據《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渝價函〔2009〕47號)規定,教師資格考試費300元/人。
(三)考試時間
2014年上半年的考試時間為3月29-30日,具體時間安排按照《2014年上半年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執行。
(四)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2014年4月22日在重慶市教師資格網統一公布。考生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在公布成績后兩個工作日內(具體見2014年上半年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向各考點申請查詢,考生在成績查詢反饋之日后再次登錄網站查詢即可。
二、教師資格認定
(一)認定對象及條件
1.認定對象。(1)參加2013年秋季考試成績合格而未認定的人員;(2)參加2014年春季考試成績合格人員;(3)首次申請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往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
2.認定條件及程序。參見重慶市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認定欄目中“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
(二)認定時間
具體時間安排按照《2014年上半年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執行。
(三)證書發放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規定的時限內發放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員憑畢業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及時到認定現場確認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在教師資格證書發放過程中發現有誤的,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及時進行信息更正。
(四)材料歸檔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及時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資料歸檔工作,社會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自行交給檔案保管機構歸檔。
聯系方式:
何賢偉(考試考務咨詢):67708789
郭金虎(考試、認定政策咨詢):62658186
考試網上報名技術支持:677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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