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關于公開招聘部分市屬學校高中教師和技術人員公告(2014年第4號)
為加快浙江舟山群島新區跨越發展,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加強市屬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結合部分學校實際需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市屬學校高中教師和技術人員共6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舟山中學 |
高中化學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化學教育等相關專業 |
1.1984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2.戶籍不限; 3.具有師范類大學畢業證書或非師范類“211工程”大學畢業證書。 |
高中通用技術 |
1 |
電子信息、計算機、物理學等相關專業 | |||
定海一中 |
高中體育 |
1 |
體育教育及相關專業 | ||
南海實驗高中 |
高中信息技術 |
1 |
計算機軟件及相關專業 | ||
南海實驗學校 |
綜合性現代教育技術人員 |
1 |
電教、應用電子技術、教育技術等相關專業 |
1.1984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2.戶籍不限; 3.有二年及以上相應專業的工作經歷; 4.具有相應高級工技能等級證書的,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專。 |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上表所規定的學歷、專業及其它要求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師義務;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學生,有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4、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不能報考;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在處分期間或雖未規定處分期限,但截至2014年4月9日受警告處分未滿6個月,受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未滿12個月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5、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鑒于國外高校與國內高校在專業名稱上的差異,或在外文翻譯成中文后專業名稱上的差別,留學人員可報考專業名稱相同或相近的崗位。
6、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
7、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4年4月9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信息發布平臺
1、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srls.gov.cn)。
2、舟山教育網站(http://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平臺。
四、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預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一)現場報名時間、地點及咨詢電話:
2014年4月9日—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現場報名地點和咨詢電話: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③(舟山市臨城定沈路423號)。電話:0580-2046210,張老師、鄧老師。
(二)報名須攜帶材料:
(1)應聘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等崗位所需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非應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須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5)《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三)電子郵件預報名:
報名人員下載并填妥《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并將上述報考材料以jpg格式圖片(必須掃描而成)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631443663@qq.com。電子郵件預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11日下午16:30。電子郵件預報名的考生還將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職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舟山市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與聘用資格。
五、考試時間、內容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報考“高中體育”崗位的須加測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的必備知識;面試形式一般為上課(或說課),主要測評相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表舉止等基本素質修養;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教師必備的技能水平和實操能力。報考“綜合性現代教育技術人員”的面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測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其中報考“高中體育”崗位面試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專業技能測試對象。
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
考試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六、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面試成績的3:7(加測專業技能測試的按筆試、面試、技能測試成績的3:3:4)折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二位小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職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并由市教育局統一分配到相關市屬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有關待遇;經查實有影響聘用問題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遞補。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的,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聘用的學科教師須在工作后二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舟山市教育局人事處0580-2046210,2023549 ;監督電話:0580-2600333。
舟山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8日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說課稿:教師招聘考試說課稿匯總
教師教案: 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
事業單位招聘專題:最新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發布區
公務員考試信息專題:最新公務員考試信息發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