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湖區鄉鎮幼兒園公開招聘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鄉鎮學前教育,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結合我區教育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1名、園長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余新鎮第一幼兒園教師1名、新豐鎮中心幼兒園園長1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人數。
二、招聘范圍、對象
具有嘉興市本級戶籍,市本級所屬幼兒園在職教師。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較強的組織、協調、指導及溝通能力;
2.熟悉國內學前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誠實敬業;
3.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養、職業道德與責任心;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2.其他要求:見附表《2014年南湖區鄉鎮幼兒園公開招聘計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日-10日。
2.報名方式:完整填寫《南湖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張貼電子照片)及撰寫自薦書一份,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報名郵箱,報名郵箱地址見附表《2014年南湖鄉鎮幼兒園公開招聘計劃》
(二)測試:包括筆試、面試、試講三個階段。(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內容:綜合性能力測試。
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人數1:3進入面試。
具有縣(區)級及以上“學科教學帶頭人”、“名師”榮譽稱號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請在報名表主要特長中標注),不占用筆試進面試名額。
2.面試
面試前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測試資格并通報所屬教育部門嚴肅處理。資格復審材料: 自薦書一份,全身免冠近照二張;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工作年限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上所需證件均須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對應試者的業務能力與綜合素質進行測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超過招聘人數1:2進入試講。自動放棄者依次替補。
3.試講
教學內容提前兩小時通知。試講一節課。自動放棄者依次替補。
(三)體檢
按面試(占40%)與試講(占60%)綜合評分后,總分不低于65分者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補。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補。
(五)聘用
對經測試、體檢和考核合格的對象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手續辦理聘用手續,并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1年。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原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嘉興市南湖區余新鎮人民政府
嘉興市南湖區新豐鎮人民政府
嘉興市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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