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棱縣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職業教育的發展需求,綏棱縣職業技術學校擬公開招聘教師5名,現將有關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公開招聘教師共計5名。其中:烹飪、藝術設計(陶藝方向)、汽修、畜牧獸醫、計算機(網絡工程方向)教師各1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兩年以上本專業教學經驗者可放寬到35周歲(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敬業精神;
5、烹飪、藝術設計、汽修專業的報名人員必須是全日制統招專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畜牧獸醫和計算機專業的報名人員必須是全日制統招本科二表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計算機專業要具有國家承認的二級計算機等級證書。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均可報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包括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通過學歷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個人檔案、二級計算機等級證書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張。
在職人員須另持所在單位同意流動的書面材料方可報名。有教學經驗者須持教學所在單位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教學經歷證明方可報名。
凡有符合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關于“項目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3年內參加縣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加10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可再相應增加2分”規定加分人員,須另持服務期滿考核表等相關證件進行驗證。
報名者須填寫《綏棱縣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所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應當翔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者請于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28日,到縣職業技術學校一樓辦公室報名,聯系人:張玲玲,聯系電話:0455--4633206。
2、資格審查。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發給《準考證》,報名人員憑準考證參加考試。應聘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能低于3:1的比例,達不到這一要求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實踐說課相結合的方法,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占40%,實踐說課占60%。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與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實踐說課人員。
1、筆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時事政治(10分)、法律常識(10分)、專業基礎知識(80分)。
2、實踐說課(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實踐操作能力(60分)和說課能力(40分)。
(1)烹飪專業說課內容為如何做一道中式菜肴(20分鐘);實踐內容為根據提供的原材料,做一道中式菜肴(20分鐘)。
(2)藝術設計專業說課內容為講一節陶藝專業課(20分鐘);實踐內容為陶藝專業技能操作(20分鐘)。
(3)汽修專業、計算機專業、畜牧獸醫專業說課內容為設計一節專業課(20分鐘);實踐內容為考官根據所報考專業現場提問,由考生作答,每人面試答題時間為20分鐘,評委根據考生回答情況量化打分,并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確定。
五、考核與體檢
根據筆試和實踐說課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
考核由人社、監察和職校等部門具體實施。考核采取同考核對象所在學校(單位)的領導、同學(同事)、社區工作人員及本人談話、查看本人檔案等方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復審。體檢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教育局、職校配合。參加體檢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綏棱縣電視臺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公示期間被舉報,經查實確有弄虛作假、不符合報名條件等行為,將取消錄用資格。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疑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將聘用到綏棱縣職業技術學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在職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應往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執行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相應手續,納入縣財政開支,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信息查詢
通過綏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綏棱縣電視臺發布招聘信息。此次招聘工作以《綏棱縣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棱人社發[2014]12號)為指導,在綏棱縣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綏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