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高新區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成都高新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00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在職教師。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附件《成都高新區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dpta.gov.cn,http://www.cdpta.com)進行注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4年4月17日0:00至4月28日24:00。
資格審查:2014年4月17日9:00至4月29日17:00。
網上繳費:2014年4月17日9:00至4月30日24:00。
(三)報名程序
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報名注冊。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職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報考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報考人員注冊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咨詢電話:86150916)。報考人員注冊并填寫完個人基本信息和上傳照片后方可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2014年成都高新區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注意崗位名稱及崗位代碼的填寫要求完整、準確)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招聘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驗、職業技能等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個人簡歷”或“有何特長”欄中注明具備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條件。
3、資格審查。考生注冊報名成功后須提交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名成功后的1-2個工作日后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4、報名繳費。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費50元/科,2科共繳費10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4年4月30日24:00,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應及時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2014年成都高新區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表》兩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四)報名要求
1、必須按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報名。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完全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2014年成都高新區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表》必須如實、詳細、準確填寫,否則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須按照公招的崗位要求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
3、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若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報考者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考者繳費成功后,于201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成都高新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5月6日前通過成都高新人才網公告。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于2014年5月13日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4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業務考核加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時間:2014年5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公共基礎筆試》。
3、筆試成績計算:滿分為100分。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占30%,《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占70%。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1月1日)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提供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是否為大學生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及志愿者計劃協議書復印件(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待報名成功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4年5月4日至5月12日將有效證明材料交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備案辦理加分手續(聯系電話:028—82829752)。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6、筆試成績公布:于2014年5月28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和成都高新人才網上同時公布。
7、查分申請
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
1、校驗名單: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高新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無法調減的,可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改稿)》第30條第(二)款規定辦理。通過原件校驗的應聘教師進入業務考核和面試環節,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和成都高新人才網(http://www.cdhr.net/)上公布。
2、校驗內容: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報名時打印的《2014年成都高新區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表》兩份、本人《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業務考核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方可領取業務考核通知書。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取消其業務考核資格,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業務考核
1、業務考核時間、地點:見業務考核通知書。
2、業務考核方式:重點考核教育教學能力及水平,以說課、上課等考核方式進行。
3、業務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現場公布分數。
(四)面試
1、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綜合答辯。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在教師素質、專業功底、師德師風、教育理念、教學技能等方面的綜合情況。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現場公布分數。
(五)考試成績計算原則
1、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業務考核總成績×30%+面試總成績×30%
2、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0%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70%)+政策性加分
(六)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在成都高新人才網上公布,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考試總成績、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則按筆試的《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排序。(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及考核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成都高新人才網上公布。
(一)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三)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己藘热轂楸豢疾鞂ο蟮乃枷胝伪憩F、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
(四)經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高新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及報到
(一)在確定具體聘用單位時,各崗位分別按照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擬聘者選定聘用單位。在選聘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未經高新區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受聘教師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進行管理,享受高新區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辦理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
(四)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開招聘的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八、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由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實施,紀工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察。監督電話: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局)028-85173710。咨詢電話:028-85339122(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028-82829752(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附件1:成都高新區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rar
附件2:2014年成都高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考務問答.rar
成都高新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