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規定,根據我縣龍源幼兒園建設規模及教師配備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龍源幼兒園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克東縣龍源幼兒園成立于2014年2月,是由克東縣政府主辦隸屬于縣教育局的公辦幼兒園。核定編制50名,經費形式為財政部分供養,人員工資支付形式為縣財政差額撥付(縣財政撥款90%)。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幼兒教師10名。
三、招聘對象
具有全日制統招中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
2.熱愛幼兒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
3.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理論基礎、文化知識和適應崗位需要的基本素質與技能。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性疾病、心理疾病和語言障礙;
4.報考人員應具備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高等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同時應具有幼兒教師資格;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勞動教養或刑罰處罰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3)在近三年各類考試過程中被考試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人員;
(4)有精神病史人員;
(5)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不得報考人員
五、報名相關事宜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
2014年5月19日上午8:30—5月22日下午3:00。
3.報名地點
克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縣黨政辦公大樓207室)。聯系電話:0452-4323283
4.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1)克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張;
(4)符合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相關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必須在報名表上填注,其中“項目生”須提供省級有效證書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在城鄉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市就業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高校畢業生服兵役期滿退役的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逾期后提供者不予確認。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持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人數達不到1:4的比例,將縮減招聘人數;
(3)報名時要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現場資格確認和聘用審批時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對考生資格全程審核,如有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報考的或在審核中發現有不符合報名及考試條件的,將隨時取消其考試資格。
六、考試辦法
招聘工作由克東縣人社局組織,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折后兩成績之和為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5月24日(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2.筆試內容: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教材、幼教教材及課改理論等知識。考試時間為2小時。
筆試結束立即進行試卷的評閱工作,第一時間對外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公布后,如有考生對筆試過程或筆試成績存有異議,可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一個小時內向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復核申請,并填寫《筆試成績復核申請表》。在接到考生復核申請后,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受理。凡屬考生對自己筆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紀檢等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由評卷老師對該考生試卷重新復核。試卷重新復核后,相關人員在復核申請表上簽字并將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對于超過申請時限要求復核的,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予受理。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
(二)面試
面試采取簡筆繪畫、自選少兒歌曲清唱、鍵盤演奏、現場識譜試唱、少兒舞蹈展示五個方面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時考生依據在候考室抽取的面試順序號依次進入面試考場進行面試。面試打分采取評委現場打分的方式進行,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辦法,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按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如有符合黑政發[2009]30號文件相關政策的考生優先聘用,否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七、體檢和考核
由縣監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體檢、考核和資格復審,體檢標準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應聘人員體檢、考核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崗位,依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核和資格復審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克東縣政府網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招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補聘。
九、試用期
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安排。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由縣招聘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克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