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寧德市屏南縣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各中學、中心小學、幼兒園,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關人員: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閩教辦人[2014]12號)及《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寧教人[2014]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2014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
1、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網上申報時間為5月26日-6月6日,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9日-6月13日。
2、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含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網上申報時間為5月12日-5月23日,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26日-5月30日。
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作方式見“附件”
二、現場確認地點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按以上規定的時間隨帶申請材料,到屏南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593-3328577)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
三、應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在職教師申請表封面需加蓋任教學校公章,社會人員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申報人員應在網上正確填報申請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直接從網上下載打印已經填好信息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使用A3復印紙雙面打印后對折使用。其中,第1頁為封面,第2、3頁為內頁,第4頁為封底。“申請任教學科”欄,一般只填一個學科,在職教師所填學科原則上與其任教學科相一致,社會人員所填學科原則上應與所學專業相一致);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直接從
“中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見附件);在職教師由所在學校鑒定蓋章,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蓋章;
7.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須提供由福建省自考辦出具并驗印的相應層次的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應提交相應學歷的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所在部門公章)
8.提交有關體檢表(體檢結果原件);申請人首先打印《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或《福建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請使用A4復印紙雙面打印。)然后由本人在現場確認前持表格到屏南縣醫院參加體檢。
9.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張。另申請人自己粘貼申請表還需要二寸2張,粘貼體檢表要一寸1張。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
按材料清單中所列順序整理,并將第2~8項材料裝訂成冊后,裝入檔案袋。(厚紙皮檔案袋打印店或文具店里均有出售)檔案袋封面需注明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現場確認時應按上述材料清單提交申報材料,原件經驗證后即退回。
四、網上申報流程
1.申請人員進入中國教師資格(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福建省還未納入全國統考范圍,請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
2.核對所填報信息;
3.確認無誤后提交申報信息;
4.務必填寫正確有效的郵箱地址,以備遺忘密碼時通過填寫的郵箱找回密碼;
5.報名結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員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依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的要求組織實施。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
附件下載: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2.《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3.《福建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4.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方式
屏南縣教育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