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2014年公開招聘體育中學教師簡章
為了進一步優化市體育中學教師隊伍結構,提高市體育中學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根據人員需求情況,經批準,2014年烏海市公開招聘體育中學教師3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公開招聘市體育中學教師3人,崗位、名額及條件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5)市內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崗位條件。
崗位條件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8日—5月14日,報名時間共7天(周六日正常報名)。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5月14日18∶00時,在截止時間前未提交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地點。烏海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濱河新區學府街奧體中心D區,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車到烏海職業技術學校站即到)。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第二代)、畢業證、學位證,部分崗位需戶口簿或相關證明,并填寫《烏海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張。應屆畢業生如暫時沒有拿到學歷證和學位證,需所就讀的院校出具證明。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報名時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報名登記表。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特別是在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5、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由本人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因事需由他人代辦報名手續的,必須在領取準考證前由本人簽署,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6、資格初審。報考資格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合格,并由審核人簽字確認,即完成報名手續。
7、領取準考證。應聘人員必須于2014年5月16日12∶00時前,烏海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濱河新區學府街奧體中心D區,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車到烏海職業技術學校站即到)領取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開考比例。
招聘名額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5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減、調整或取消招聘名額。
(三)考試。
1、考試方法。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兩部分。其中:公共科目筆試占總成績的40%,專業測試占總成績的60%。
2、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考察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公共科目筆試滿分100分。
3、民族政策加分。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40%+民族政策加分。
4、專業測試人選。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選。凡聘用人數與進入面試資格的人數達不到1∶4比例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5、資格復審。由市人社局牽頭,對進入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公布專業測試人選名單。
6、專業測試。主要測試與崗位相適應的業務能力或工作技能,專業測試主要采取試講方式,部分崗位增加技能測試。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現場公布。專業測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
7、考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通知。
8、成績公布。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專業測試總成績。考試結束后,將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或學習表現等進行考核,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考核人選的綜合素質,考察合格者列為體檢人選。
(五)體檢。
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要求執行。
應聘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名額空額,按照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擬聘人選。
根據考試成績、考核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
對擬聘人選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后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出現的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確定為聘用人員。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列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待遇。對于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1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在當年9月底前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監督舉報電話:0473-12388(市紀委、監察局信訪舉報中心),0473-698530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二)崗位所需專業,依據教育部高校專業目錄確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均以教育部高校專業目錄為準。
(三)本簡章由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四)咨詢電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0473-6985712,報名地點電話:0473-3998390。
附件:烏海市2014年體育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名額表.rar
烏海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