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山村幼兒園”幼教志愿者招募啟示
為了促進我縣農村兒童早期發展事業,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施行“山村幼兒園計劃”全覆蓋工程。現擬面向社會招募74名山村幼兒園幼教志愿者,為山區農村3—5歲兒童提供幼兒教育服務。具體招聘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熱愛幼兒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熱愛幼兒教育事業,能吃苦耐勞,克服困難開展工作。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走教的工作方式。
(四)學習能力強,有親和力和表達能力,經培訓后可掌握工作技能,并根據教學實際進行創新。
(五)能講流利的普通話。
(六)幼師和師范類專業學歷在中專以上;非師范類專業在大專及以上。
(七)有幼教工作經歷和藝術教學特長者優先。
(八)本人以及其直系親屬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九)性別不限,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含才藝展示)、體檢、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19日至5月30日(周末及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團縣委辦公室(原衛校四樓)
縣教育局政工股
(三)報名時所需材料和要求。
考生必須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報名時需提供:
1.玉屏侗族自治縣“山村幼兒園”幼教志愿者報名表(見附件);
2.本人簡歷;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還未拿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就業推薦表);
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內容:現場問答和才藝展示(8分鐘 /人)
四、體檢
(一)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地點: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
(三)體檢人員: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74人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聘用
體檢合格后,聘用74名幼教志愿者。任教學校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選崗,并由教育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由教育局統一管理。經批準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工作職責及待遇
(一)被聘用的幼教志愿者在全縣實施的74個“山村幼兒園”為其3—5歲兒童提供幼兒教育服務。
(二)項目實施期間,對聘用人員實行一年一聘制度,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根據雙方自愿續簽服務協議。
(三)聘用期內,每人每月工資1500元,交通費500元。
(四)服務期滿一年以上,經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辦幼兒教師招考錄用中享受總分加3分的待遇,在市內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與西部志愿者同等待遇。
七、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共青團玉屏侗族自治縣委員會
玉屏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