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結構,增強活力,確保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在2014年9月份順利開學,經清鎮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國范圍(清鎮市公辦教師除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引進)原則及程序
遴選(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用人機制。遴選(引進)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基礎積分、資格復審、試教、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遴選(引進)工作在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一中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一中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遴選(引進)計劃
本次共計劃遴選(引進)中小學教師40名,其中:小學教師8名, 初中教師17名, 高中教師15名。具體遴選(引進)情況詳見《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一)。
三、遴選(引進)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 遴選(引進)對象
1、遴選對象
面向全國范圍(清鎮市公辦教師除外)遴選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在職教師。
2、引進對象
(1)面向全國范圍(清鎮市公辦教師除外)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職稱人才。
(2)面向全國范圍引進優秀民辦學校教師。
(二)遴選(引進)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有相應層次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和相應資格條件。具體內容詳見《遴選(引進)職位一覽表》;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特級教師、近5年獲得省、地(市)級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名校長、教育名師、名班主任、先進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骨干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等稱號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獲得縣級以上(含)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名校長、教育名師、名班主任、先進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骨干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等稱號或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相應專業教學業務競賽獲縣級三等獎以上。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3、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5、違反師德師風的人員;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不符合遴選(引進)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8、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5月23日—5月30日(周末不休)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清鎮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報名要求
1、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為:個人簡歷、有關證明材料(含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普通話證書、以及能證明基礎積分條件的各種證書、文件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證件材料清單(一式兩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張,并填寫《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附件二)。
2、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遴選(引進)環節的資格。
3、報名人員應簽署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供與競聘崗位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提供材料與應聘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無論哪個環節,將立即取消遴選(引進)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4、本次遴選(引進)不收取報名費,其余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5、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并關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清鎮教育網,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因考生未關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清鎮教育網發布的有關公告(通知)等原因影響遴選(引進)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基礎積分
(一)實行基礎積分制,具備下列條件的予以相應計分:
內 容 |
基礎積分 |
1、獲得特級教師稱號 |
計10分;10分封頂。 |
2、近5年獲得省、地(市)級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名校長、教育名師、名班主任、先進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骨干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等稱號。 |
獲省級表彰計5分,地(市)表彰計4分。相同項目計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分,不同項目獎項計分可累加。10分封頂。 |
3. 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任職經歷。 |
計3分;3分封頂。 |
4、近5年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國家級(含省級)三等獎,或地級二等獎,或縣級一等獎以上;或積極參與課題實驗或教改實驗,獲國家級(含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三等獎,或地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或縣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 |
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按6分、5分、4分計分;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按5分、4分、3分計分;獲得地市級一二三等獎按4分、3分、2分計分;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按3分、2分、1分計分;不同項目獎項計分可累加;同一內容獲不同級別獎項計分就高不就低,不可累加。10分封頂。 |
5、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2次以上(含2次)評定為“優秀”等次。 |
年度考核“優秀”2次以上計1分,3次以上計2分,四次以上計3分,5次以上計4分;4分封頂。 |
(二)由一中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領導小組對照考生有關條件計算基礎積分。
六、資格復審
由一中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根據基礎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遴選(引進)崗位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復審人數不低于1:1、不高于1:6的比例確定進入試教對象。如末位的基礎積分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試教。
進入試教人員名單及具體事宜將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清鎮教育網上進行公告。
七、試教
由一中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領導小組組織試教,主要測試應聘者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實際操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課堂教育教學能力等。試教成績計入個人遴選(引進)總積分。
考生試教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試教分數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引進)環節。試教成績將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清鎮教育網上進行公告。
八、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基礎積分和試教成績之和計算。基礎積分、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九、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各崗位體檢的考生按照擬遴選(引進)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以試教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清鎮市市外遴選(引進)一中教育集團優秀教師辦公室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最多可進行兩輪遞補。
十、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人事檔案審核、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公告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十一、公示
根據應聘者資格審查、基礎積分、試教、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十二、聘用
公示無異議,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的人員由清鎮市編辦辦理用編手續,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清鎮市教育局負責辦理調動和完善聘用手續;不屬于國家機關事業編制人員的,由清鎮一中教育集團負責辦理聘用手續。
十三、崗前培訓
聘用手續辦理完畢后,將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崗前培訓,幫助新教師盡快適應新崗位工作要求。
十四、遴選(引進)人才有關待遇
(一)經濟待遇
1、年薪人均12萬元,相關社會保險按國家規定執行;
2、成績優秀的教師享受出國考察學習機會;
3、享受廣大城市投資集團開發樓盤購房優惠。
(二)人員身份
1、國家機關事業編制人員
清鎮一中教育集團所遴選(引進)人員中,原身份屬國家事業編制人員、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人員)的,經考核合格后,須個人承諾申請到清鎮一中教育集團下屬清一中廣大國際學校支教,否則不予聘用。聘用后其身份為清鎮市事業編制內人員,保留其公辦教師身份,并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陽市公辦中小學教師支持民辦中小學校發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筑府辦函〔2014〕21號)(附件三)管理。
2、非國家機關事業編制人員
引進人員為非國家機關事業編制人員,相關待遇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大發展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1〕25號)(附件四)文件精神落實。
十五、紀律
本次遴選(引進)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者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懲處。
十六、本《公告》解釋權屬一中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由一中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2522296(清鎮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人:陳 萍 張林忠
監督電話:0851-2523439(清鎮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聯系人:何正賢
附1、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職位一覽表
附2、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市外遴選(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
附3、《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陽市公辦中小學教師支持民辦中小學校發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筑府辦函〔2014〕21號)
附4、《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大發展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1〕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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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鎮一中教育集團市外遴選(引進)
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