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文件規定,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6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公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聘用審批、行文聘用的程序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及工作情況,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詳見:《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2、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我縣基層服務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3、貞豐縣任職滿1屆以上的現任村(農村社區)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退役大學生士兵。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貞豐縣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人員必須任職滿1屆以上,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
4、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5、違反黔黨發[2011]17號文件規定生育的;
6、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包括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除外);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采取統一現場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
2014年6月4日-- 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
3、考務費:100元/人。
4、報名時,考生須持畢業證(2014年畢業的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村干部須持本屆和上屆的當選證書或鄉鎮黨委任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貞豐服務“四項目”人員須持團縣委或縣引導辦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縣雙擁辦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貞豐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身份證明。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已婚報考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須有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填報《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生育政策審查表》。須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與筆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職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
5、準考證發放時間:2014年6月26日
發放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報名發票領取準考證。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
3、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兩女結扎戶”子女加5分;
(三)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上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兩女結扎戶”,提供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出具(父母)絕育證明和有效《絕育證》、有效《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
《加分申請表》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統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五、考試
本次考試只進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成績按職位分類統計。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內容
教育職位:《教育綜合知識》(總分100分)
其他職位:《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
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frsj.gov.cn)公示。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
六、考察
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1:1確定考察對象,不按時提供考察依據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凡是自動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人員考察。如遇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及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事業單位招聘辦公室。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組報經縣事業單位招聘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在考察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供考核依據(學籍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人員招聘(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違反黔黨發[2011]17號文件規定生育的;
7、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包括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除外);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2014屆畢業生在2014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證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1、經縣事業單位招聘辦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七、體檢
1、體檢時間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frsj.gov.cn)通知。
2、體檢在縣招聘辦公室指定的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3、考察合格的報考人數等于擬聘用人數,直接確定為體檢對象。考察合格的報考人數多于擬招考用人數(即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對末位并列者另行組織考試,擇優確定體檢對象。
4、凡是不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的、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均不再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5、體檢中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申請復查的不予受理。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上一級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單位招聘辦公室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內或在貞豐人社局網站(www.zfrsj.gov.cn)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聘用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無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縣招聘辦報州人社部門審批備案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新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含1年試用期)聘用合同,聘用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請調動或辭職,不得參與各級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招聘考試。不愿簽訂聘用合同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招聘聘用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有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或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661716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9-6610056(縣紀委)
附件一:《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附件二:《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附件三:《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生育政策審查表》.rar
附件四:《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rar 。
貞豐縣事業單位招聘辦公室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