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2014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告
為鞏固我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惠城區2014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作方案》,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資格條件
報考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教育教學能力強,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須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不含2012年和2013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時,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各學年各科完整的成績表及普通話二乙以上(含二乙,下同)等級證書,
3.報考初中教師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以上畢業學歷;報考小學教師需具有本科以上畢業學歷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專科以上畢業學歷。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注:未解除勞動關系(截止日期為2014年7月31日)的民辦學校(含教育培訓機構、幼兒園)教師以及惠城區在職在編教師不在招聘之列。一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優惠措施
1.屬惠城區安置的隨軍家屬(需提供區人社局出具的相關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其筆試成績折算后加5分。
2.具有惠城區汝湖鎮仍圖片、橫瀝鎮和蘆洲鎮戶籍的考生報考戶籍所在地學校教師職位,愿意簽訂10年服務協議的,其筆試成績折算后加10分。
3.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國家“211工程”普通高校(不含二級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要求師范類,但需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國(境)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4.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需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但需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和本科畢業以上學歷(不要求師范類和全日制)。
5.以上加分不累計,有多項加分時,以最高加分為準。
四、招聘學校、學科及人數
見附表:惠州市惠城區2014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職數表。
五、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應聘者于2014年7月5日至2014年7月7日登錄惠城區教育局網站www.hcedu.com.cn報名,如實填寫、打印《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預約資格審查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7日24:00。
(二)資格審查。應聘者于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攜帶下列資料到惠州市惠城區教育局辦公樓六樓會議室,接受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1.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自制表格無效。
2.第二代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未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各學年各科完整的成績表及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屬惠城區安置的隨軍家屬需提供結婚證及惠城區人社局出具的隨軍家屬證明;
5.簽訂到農村學校服務協議的應聘者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6. 學科帶頭人需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學科帶頭人有效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在職在編公辦教師提供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含教育培訓機構、幼兒園)教師需提交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或由聘用單位出具的解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8.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三)簽訂服務協議。符合條件者現場自愿簽訂到農村學校從教服務協議。
(四)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含優惠加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五)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含折算加分)從高到低按1:2(招聘職數與面試人數之比,下同)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實際符合面試條件者進入面試。面試以說課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評委從各學科評委庫中隨機抽取,每組評委為7人。面試成績為去掉1 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考生在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分數,并在成績單上簽名確認。
(六)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70%+折算后加分+面試成績×30%
(七)體檢和考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名單,面試單科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2013年修訂)》執行,考察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八)擬聘人員公示。區教育局將考察人選名單報區人社局核準,并在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考察人選,報區人社局核準聘用。
(九)辦理聘用調動手續。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在30個工作日內到區人社局辦好相關錄用或調動手續,逾期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六、待遇及試用期
錄用人員按實際聘用崗位享受相應待遇(應屆畢業生的待遇按照見習期的有關規定執行)。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制,試用期為一學期(新參加工作的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期為3年。3年期滿后的續聘、解聘按聘用合同辦理。
七、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所報學科必須與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相一致。
(二)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聯系電話需保持通訊暢通。
(三)年齡以身份證信息為準,報考所需證書都需查驗原件,證明無效。國家“211工程”高校以教育部門戶網站公布的“211工程”學校名單為準。
(四)在職公辦教師需提供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本次招聘教師一律按初級職稱聘用(學科帶頭人除外),聘期為3年,在聘期內不能參加崗位競聘或聘用。應屆畢業生則按見習期的有關規定執行。在有崗位的情況下,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可參加聘用或競聘。
(五)職位出現空缺時,按該職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取消其報名和錄用資格: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的人員;
2.提供虛假材料者;
3.被開除或作自動離職處理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惠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保留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0752)2677403 2677703
惠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