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馬人社〔2011〕21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 2014年當涂縣所屬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3.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全縣計劃招聘幼兒園教師40名。具體崗位另行公布。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認定出生年月日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三)須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幼兒教師資格。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完整的畢業生學業檔案,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⑴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⑵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⑶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⑷ 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⑸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6)現役軍人;(7)在編在職人員(含被公辦幼兒園錄用實行人事代理和人事代理不入編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將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當涂縣人民政府網(www.dangtu.gov.cn)、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dtrsj.gov.cn)、當涂教育局網(www.ahdtjy.net)上統一發布。公示時間為6月27日至7月3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監察局共同負責,實行統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2014年7月5日至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地點:當涂縣教育局(太白路東段縣職教中心院內)辦公樓4樓會議室。
4.報名與資格審查辦法:
⑴報考人員須填寫《資格審查表》,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
⑵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幼兒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符合加分條件的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認定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5.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科繳納45元筆試費;進入面試人員,每人繳納80元面試費。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2014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報名地點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
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招考,考試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局實施。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專業知識,以大學專科學前教育教材為主。
(3)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加分: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加分材料,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3.面試
⑴面試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 ,一并進入面試;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60分不得參加面試。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面試。
⑵面試形式、內容:一是撰寫教學設計,二是測試教育教學基本技能,考察繪畫、講故事、彈唱等基本素質。現場撰寫教學設計后抽簽確定教育教學基本技能測試順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⑶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
筆試成績(含加分)與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分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四)體檢與考察
1.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數與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等規定和規程執行,不合格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局實施。
2.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查閱檔案,走訪考核對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學習成績)等,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五)公示、自主擇校
體檢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dtrsj.gov.cn)、當涂教育局網(www.ahdtjy.net)上公示,并公布舉報監督電話。
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在確定擬聘用人選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在規定時間內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擇校。
在招聘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因下列情況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擬聘人員審批前(報到后一周內),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所報崗位限額內依次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含不按規定參加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的。
(六)聘用
實行人事代理,不入編,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每3年考核合格續簽一次,由縣人才交流中心鑒證,享受正式教師工資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對有違反《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第40條、第41條、第42條規定情形的,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整個招聘過程由縣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咨詢電話: 0555—6798771(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555—6748031、6748030(縣教育局人秘股)
監督電話:0555—6732715(縣監察局)
0555—6748028(縣教育局監審股)
六、其他
當涂縣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各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按照程序和規定陸續在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dtrsj.gov.cn)、當涂教育局網(www.ahdtjy.net)上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查詢。
未盡事宜由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涂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當涂縣教育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