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醫藥高新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了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9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
詳見《泰州醫藥高新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學歷畢業生限高新區戶籍或高新區生源(“高新區戶籍”指在本簡章公布之日前具有現高新區轄區范圍內的戶籍,不含醫藥高新區和泰州市境內的高等院校集體戶籍;“高新區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現高新區轄區范圍內的生源)。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1日至1996年7月13日期間出生);
4、符合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5、身體健康,具備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高新區人社局)、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局(以下簡稱高新區科教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簡章、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公開選崗、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簡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教育網、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晚報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本簡章。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1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泰州市藥城大道東1號行政樓附樓西門一樓大廳)。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報考人員的各類資料,同時還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泰州醫藥高新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自行下載填寫)。
(2)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生源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教育等)畢業生還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證件照4張。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簡章》規定和崗位要求,根據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學科,不得兼報,多報者一律取消筆試資格。
(2)報考人員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對自己選報學科及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全責。如因選報學科不當或所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3)區紀檢監察、人社、科教等部門對照《簡章》規定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以及《報名登記表》中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資格初審,辦理報名手續。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
(4)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簡章》規定和崗位要求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不論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進行到何階段、何環節,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筆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報經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情況將在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公告。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4年7月15日(下午14:30-17:00),改報名地點: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局1305室(泰州市藥城大道東1號行政樓13樓)。
6、領取準考證:完成報名手續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繳費收據到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局1305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最低合格線
為保證公開招聘教師素質,報考人員筆試、面試等各項考試(測試)成績低于本項考試(測試)總成績50%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形式為閉卷,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和所報學科專業知識兩部分組成,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30%,學科專業知識占70%。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學前教育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學前教育為幼兒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知識(學前教育為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基本知識)和寫作能力。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大綱與復習資料。
筆試成績在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公布。
(五)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計劃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分跟進)。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公布,同時公布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在發放面試通知書之前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區紀檢監察、人社、科教等部門共同負責。屆時,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報名與資格初審”環節的要求提交所有報名材料的原件。
對未參加資格復審或未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分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面試采用“說課加答辯”、“說課加答辯加專業加試”、“說課加答辯加技能測試”三種形式,滿分均為10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生物、歷史、科學、信息技術學科采用“說課加答辯”形式,說課占面試成績70%,答辯占面試成績30%;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采用“說課加答辯加專業加試”形式,說課占面試成績40%,答辯占面試成績20%,專業加試占面試成績40%;學前教育學科采用“說課加答辯加技能測試”形式,說課占面試成績40%,答辯占面試成績20%,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40%,技能測試內容為彈唱、舞蹈和繪畫技能。
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七)綜合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考生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考生綜合成績在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公布。
(八)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分學科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通知及體檢人員名單在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學前教育學科考生還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規定的有關事項執行。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由高新區人社局、科教局共同組織,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政審)
由高新區人社局、科教局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對體檢合格人員共同組織考察(政審)。考察(政審)側重于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因考察(政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
考察(政審)合格人員在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缺額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十一)公開選崗
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公布公開選崗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及人員名單。
公開選崗工作由高新區科教局、人社局共同組織。根據所報學科,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一次性選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每人限選所報學科的一個崗位,當場選定,且一經選定,不得變更。公開選崗須由擬聘人員本人參加。未按規定參加公開選崗或參加公開選崗后未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所空缺崗位不遞補。
(十二)聘用
公開選崗結束后,按《泰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本簡章由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9690509(高新區科教局)
0523-89690236(高新區人社局)
監督電話:0523-89690201(高新區監察局)
泰州教育網:www.tze.cn
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網:www.cmcte.com.cn
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gxqrsj.com
附件:
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