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畢署人字[2006]131號)文件精神,為解決我校教師不足的困難,經畢節市教育局和編辦同意,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名。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招聘程序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招聘小學教師10人:其中:語文5人,數學2人,體育2人,音樂1人。
(詳見畢節市實驗學校2014年招聘人員職位資格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在職教師;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樂于奉獻;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黔教人發[2004]10號),能勝任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4.取得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之中的,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明);
5.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4年8月31日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2014年已簽約的特崗教師。
2、違法、違紀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3、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開除處理、被辭退的人員及其他各種原因被解除聘用關系的人員;
4、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四、報名
(一)公開發布報名信息
由畢節市實驗學校分別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畢節教育信息網、畢節日報、畢節電視臺等處公開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時間從2014年7月25日開始。咨詢電話:0857-7113291,0857-7113292,0857-7113294
(二)報名時間
2014年8月6日到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報名地點
畢節市實驗學校(畢節市洪山路157號,原畢節師范學校內),聯系電話:0857-7113292、0857-7113294,聯系人:張老師、段老師。
(四)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原則上考生必須本人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報名時需填寫《畢節市實驗學校招聘人員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并承諾對自已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報名考務費100元。
(五)報名須提供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5張。
2.在職教師報考,必須出具所在學校及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六)報名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招考錄用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七)報考比例要求
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的招考計劃取消或調整;
(八)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4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
2、地點:畢節市實驗學校,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規定為準。
五、筆試(100分,占總成績的40%)
1、筆試內容:本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等。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六、面試(100分,占總成績的60%)
(一)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職位數,以各專業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同一專業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二)面試要求:
小學教師采用試教方式進行,試教方式為現場作課。試教時間安排為:備課30分鐘,授課25分鐘,說課5分鐘。
(三)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總成績、體檢、考核
(一)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二)體檢
1、體檢在縣(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作出具體結論,其它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以認可。體檢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黔教人發[2004]10號),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須提交書面申請,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按體檢程序進行復查。
2、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面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第二次試教。以試教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4、體檢不合格者,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三)考核
在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違法、違紀未解除處分的人員,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開除、被辭退的人員及其他各種原因被解除聘用關系的人員;
(3)提供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者。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其名單在畢節教育信息網公示欄上進行為期七天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匯總有關材料報上級部門審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辦發[2003]73號)文件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報人事部門審批,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簽定聘用合同后六年內不能調動。
附件:畢節市事業單位招開考聘用工作人員一覽表.doc
畢節市實驗學校
2014年7月25日
畢節市實驗學校2014年招聘人員職位資格條件一覽表
招 聘 單 位 名 稱 |
編制數 |
實有人數 |
職位名稱 |
職位代碼 |
職位類別 |
職位簡介 |
招考人數 |
學歷 |
專業 |
是否需要基層工作經驗 |
其它報考條件 |
畢節市實驗學校 |
141 |
128 |
小學語文教師 |
01 |
B |
從事小學語文教育教學工作 |
5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否 |
見《畢節市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
小學數學教師 |
02 |
B |
從事小學數學教育教學工作 |
2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否 | ||||
小學體育教師 |
03 |
B |
從事小學體育教育教學工作 |
2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否 | ||||
小學音樂教師 |
04 |
B |
從事小學音樂教育教學工作 |
1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