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教師戶口辦理程序
。ň唧w以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為準)
外地戶口辦理遷移或本市農業戶口辦理農轉非手續時,均需提供人力社保局印發的教師聘用抄告單文件,此抄告單人力社保局已送達義烏市公安辦證中心,新聘教師辦理戶口手續時,不需單獨提供此件。外地戶口辦理遷移和本市戶口辦理農轉非(戶口在北苑、稠城、稠江、江東四個街道),請直接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戶口在其他鎮街的,請到戶口所在地鎮街派出所辦理(派出所如無抄告單,請派出所向義烏市公安辦證中心聯系)
A:義烏本地農轉非(不遷入學校的),辦理時需攜帶:
1.本人申請報告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B:戶口遷入學校的,辦理時需攜帶:
1.申請報告
2.身份證、單位戶口本
3.單位同意放入集體戶證明
4.未婚證明(已婚的不能放到集體戶),未婚證明到婚姻登記處開
5.無房產證明(房產交易大樓七樓檔案室開)(城區有房產的不能遷入)
C:外地戶口辦理遷移
1.到市公安辦證中心(義烏市望道路300號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公安窗口)辦理戶口準遷證
2.憑戶口準遷證到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
3.憑戶口遷移證辦理戶口遷入手續,辦理時需攜帶:
(1)本人申請報告
(2)身份證、戶口本
(3)單位同意放入集體戶證明
(4)已婚的單位要出具公房證明
(5)無房產證明(房產交易大樓七樓檔案室開)
城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稠江、江東、北苑、稠城街道所轄區域內學校)
農村: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